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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与“作客”之考证

(2016-02-26 1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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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小学语文课本二年级上册有篇课文叫《云房子》,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你到我的房子来作客”。在配套的练习册中这句话中的“作客”写成“做客”。哪种写法对呢?引起了不少家长朋友和教师的讨论。 

  这两个词的区别,以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的观点最有代表性。他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说:

  做,作:语音上二者在普通话里已经没有区别。习惯上,具体的东西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抽象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但是在实际写文章时,语言学家们也并不能严格按照他们所说的规律来用,而是各有习惯和偏好。

  吕叔湘先生著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习惯用“做”,如“叫做,分做,看做,当做,算做”。但也有不分的时候,比如:“有时候一个介词带上一个名词可以做谓语”,又说:“有些介词可以带上宾语作谓语”。

  另一个语言学家李荣著先生的《文字问题》一书中,习惯用“作”,如“用作,写作,改作,读作”,但是在很多处也用了“叫做”。

  即使大学问家钱钟书先生,在《七缀集》里也用了“做诗”和“作诗”两种写法。

  出现这种混乱的情况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单纯从语法上来分析二字的区别是行不通的。第二,这两个字在意义上实在是没有多少的分别。

  如果从这两个字的历史渊源来看:“作”和“做”只有出现早晚的不同,读音的不同,没有意义上的差别。它们的主要差别在音上,在诗词中压不同的韵,分别归在不同的韵部中。

  “作”字出现得很早,我国的第一本字典,东汉许慎编写的《说文解字》中已经收录。“做”字出现在字书中就要晚得多了,而且它第一次出现时还是当成纠错的例子使用的。宋代编纂的《集韵》中,在“作”字下注:“俗作做,非是”。由此来看“做”字在当时已经出现,只是还没有得到主流文化的认可,算是一个不规范的字,还没取得合法的身份。

  “做”要取得合法的身份,还要继续等待。把“做”字正式收入,并做详细解释的字书,是明代人编纂的《正字通》。在这本字书里“作”和“做”两个字都收录了:

  “作,则各切,藏,入声。……又箇韵,音佐,……今方音作读佐,俗用做。又姥韵,音阻。又暮韵,音祚。”

  “做,俗作字,旧注租,去声。又音佐。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分作、做为二,非。”

  《正字通》中的这种说法和《广韵》中把“作”分在“唐,歌,模”三韵中是一致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

  一、当时“作”是个多音字,有入声和去声两个读音。

  二、宋代的人根据“作”的去声读音造出来一个新字——“做”。

  三、去声的“做”又有两个音,一个是“佐”,属箇韵;一个是“阻、租”,属暮韵。

  四、“作”和入声相对应,“做”和去声相对应。只要读音不同,字形一定不同,反之亦然。

  五、在《集韵》和《正字通》中都认为二字在意义上没有差别,只有读音和字形的不同。

  翻查古代作品我们发现,唐以前文集中没有“做”字,唐诗中只有“作”。到了宋词中既有“作”又有“做”,而且用韵截然不同。

  1、谁知引到愁深处。不尽长江,无边细雨。只疑都把愁来做。西山总不解遮栏,随春直过东湖去。(全宋词向子諲踏莎行)

  2、自入玄门户,寂寂清虚做。静里披搜四假身,勘破尘行路。(全宋词刘克庄《卜算子》)

  3、被无情双燕,短封难托。谁念东阳销瘦骨。更堪白纻衣衫薄。向小窗、题满杏花笺,伤春作。(全宋词贺铸《满江红》)

  4、州夹苍崖,下枕江山是城郭。望海霞接日,红翻水面,晴风吹草,青摇山脚。波暖凫鷖作。(全宋词周邦彦《一寸金》)

  1、2例中,“做”同“处,雨,去,户,路”压韵。3、4例中,“作”同“托,薄,郭,脚”压韵。字形不同,字音各异,区分明确,而在意义上没有差别。

  宋代以后入声消失。我们看一看清代蒲松龄的《聊斋俚曲集》中有哪些例子:

  5、安稳日子你不待过。酒肉捣着心欢喜,一霎没了就是发作。昂赃气儿受不过,我给你休书一张,情愿你找个汉子”去快活。

  6、你大号红粘粥,你名突你姓胡,原来你是高粱做。热了烫人嘴巴子,薄了照出行乐图,老来相处你这桩物。

  7、把墨研稠,行行写去不抬头。第五篇已是一挥就,脱稿再搜求;六篇才完把笔投,直直腰再将七篇做。

  5例中“作”同“过,活”压韵,则音当为zuo。

  6例中“做”同“粥,胡,图,物”压韵,则音当为zu。

  7例中“做”同“稠,头,就,求,投”压韵,则音当为zou。

  由此我们也可以推论《聊斋俚曲集》中的“做饭,做媳妇,做买卖,做甚么”“发作,作揖,作乐,作精下”和“作伴,“做伴”的读音。

  “作”的入声消失后,在《中原音韵》中转入上声,归到“萧豪”韵,再和“捉,卓,酌,拓,托,郭”等一起转入在普通话,音变成zuo。

  “做”在箇韵中和“左,逻,过,货”等一起转入普通话,音变成zuo。《中原音韵》的“萧豪”韵中只有“作”而没有“做”,这是因为“做”和“作”读音相同了,而两个字的意义又没有差别。从给戏曲压韵的角度说,自然不用两字皆入。

  “做”在《中原音韵》中,转入“鱼模”韵,这一韵部的字在普通话中韵母变为两类:u和ü。如果转入普通话,应该读zu。因为《广韵》模韵的字在普通话中,韵母都变成了u,没有例外。而zu音并没有进入普通话,全部归并到了zuo音,“做”由多音字变成了单音字。

  这样,“作”和“做”在普通话中都读zuò,从读音上已经没法区分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在现在哪个地方的方言中还保持着“做”和“作”的不同读音,那么我们就可以比较容易的把它们分开。这样的方言是有的,广东话,福建南部的话就是,即墨话也是。

  模韵、屋韵中的舌齿字在在一些方言中韵母没有变成u,而是变成了开口音的ou。比如《新华字典》中的“都,读,熟,渎,祝,露”都有韵母是u和ou两种读音。武汉话中的“祖,毒,族,竹,突”,韵母都是ou。蒲松龄《聊斋俚曲集》zou音的的形成也是如此。蒲松龄用的当是家乡淄川一带的方言,和即墨在同一方言区,两者应该相当接近。

  如果没有好的办法区分,那到底要如何来处理这两个字呢?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

  这两个字在读音上现在已经完全一样,在意义上又并无不同,在实践中人们又经常不分,那么只保留一个字就可以完成沟通交流,表情达意的功能。两个字一齐用,只会给交流带来混乱。从历史上看,“做”是由“作”的去声派生出来的字,当两个字的读音一致后,两个字就没有同时保留的必要了。把“作”定为常用规范字。把“做”从常用汉字表中去掉,只它当成“作”的异体字,让它和历史上出现过的其他异体字一样,尘封到历史和词典中。这样会使语言和文字更加规范,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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