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央视特约评论员 周庆安

以前关于违规收取择校费的问题,教育部也发过一系列的文件,最早的文件在1991年就有这样相关的规定了,但是没有明显的效果,实际上造成现在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原因是地方教育投入的不均衡。投入不均衡会拉大好学校和差学校之间的差距,造成一个什么结果呢?造成好学校更好,差的学校不能够在短时间之内改变自己的教育质量。很多家长在把孩子送到学校的时候必然会在好与差之间选择,而家长们有了选择的意愿,那么对于某些学校来说,就有收取择校费的利益冲动。
其实在《义务教育法》中明确的规定了不允许收取这样的费用。我曾经和一位校长聊过这个方面的问题,他曾经很明确的说,实际上我知道有大量有愿意到我的学校里来求学的孩子们,但是我的教育资源其实没有办法完整的满足这些孩子们的需求。我只能做一种选择,怎么办呢?我可以用经济的手段做筛选,面对择校费方面的问题,我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做筛选,那就是考试。但是我们对于义务教育的要求是以素质教育为主,我们并不主张用考试的方法来进行义务教育方面的人才培养,所以这个时候对于这些学校的教师们来说,他们可能就会出现择校冲动。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一个问题,有一些地方的地方政府他并非不知道出现择校费的这种现象,虽然这种择校费往往不是以择校费或者赞助费的名义进行的,它是以各种各样改头换面的方式,甚至是把这个款项转到某一个公司的帐户下头来完成这个择校的过程。地方教育部门不知道吗?他肯定是知道的,但是这样的一个做法能够使得这些学校拿到了相应的资金之后,降低地方教育部门对这些学校投入。目前在中国我们教育经费的投入和各个学校的需求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就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个方式把教育的成本从政府投入转嫁到家长的投入上,所以这也是造成择校费问题一直持续得不到解决的一个原因。
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快20年的时间了,这20年的时间当中教育部门相继发出了多份文件,要求治理择校费的问题,尤其是要杜绝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的难题。这一次我们可以看到教育部今天分布的10条禁令中,有4条非常明确的指向了一个观点就是指向均等教育。要在各种教育资源做一个相应的调配,如果这一点能够得到相应的解决,那么这种择校的冲动,从家长从教师从教育部门上都会逐渐的淡化,对于未来的解决可能会是一件好事。
这次《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给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3到5年,我觉得这是所有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等于说教育部门定下了这么一个军令状要在3到5年的时间内解决择校费的择校乱收费的这个情况。
我觉得从目前来看有这个决心,至少就向着解决迈进了一大步,而且这个时间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时间表是作为对方教育部门作为的一个最强力的督促,有了一个最后的时间期限放在那。
对于所有的教育部门来说,他就必须有一套相应完整的路线图,我们知道3到5年,最长5年的时间是一个什么样的时间,是我们今年刚刚出台的未来10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前一半的时间。也就是说这个择校费前5年的时间如果我们能解决的话,那么未来后5年的时间,就留给我们解决择校的问题,解决教育资源调配更加公平的问题,留出了相应的时间和空间。而且这5年还有另外一个意义,这是我们未来十二五规划的这5年。我们看到十二五的规划中,其实我们也把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把教育公平都纳入到其中,如果这个问题也能够在未来5年时间中间得到相应的解决,那么十二五阶段我们留给整体教育发展的空间就会更大。
我们喜欢有时间表的事情,因为有具体的时间表有意味着,我们所有的跟这件事情相关的人,都可以成为特别好的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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