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商人
标签:
杂谈 |
作者:央视评论员杨禹
今晚的《焦点访谈》中报道了徐州一家医院私下与药厂接触,暗箱操作二次议价。应该说这样的现象不是个别,相当普遍,这样的行为甚至影响到了药品的质量以及药价的稳定,在参与这个暗箱操作的几方力量当中,哪一方最为关键呢?医院。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我看我们有非常多的医院,现在自己是病得不轻。医院在整个暗箱操作过程当中,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这样的一个平台上面,滋生着各种各样的寄生虫,我们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现在已经进入到很深的程度了,在这样的一个时候,我们仍然看到这样一条新闻,我们就不妨要想,难道只有徐州这样几家医院存在这样的情况吗?在其他的城市,其他的医院会不会此时此刻也在发生着这样的情况?这样情况发生,带来什么样的恶果?我想电视机前的观众都可以想到,它不仅让我们的这些患者拿更多的钱去买药,也让本来应该出现的一些好药,慢慢的销声匿迹。
这样的情况说明什么?说明医院这样的一个公共卫生服务的平台上面,没有扮演好己的角色,我看了一下卫生部在今年6月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在这里面我仍然看到,虽然里面发现这样的问题以后,规定了很严肃的处理的办法,但是恐怕更多的处理是针对那些寄生虫的,是针对可能里边个别的医生和一些操作者,那么医院这个主体在出现这样的行为的时候,担负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好象还没有听说,哪家医院因为这样的行为被关门的,因为我们的医疗卫生资源仍然有限,我们似乎不舍得把一家医院关门,让那个地区的百姓一时看不到病,但是不关门的医院如果继续这样做下去的话,它所带来的恶果又是无法估量的。
药品的招标采购制度已经执行很多年了,应该说这个制度的初衷设计,和制度本身的不断完善的进程,我们都看在眼里,但是它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今天这条新闻里面所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一个招标采购制度不能仅仅是把药品的中标价标出来就完了,之后怎么样监督?这样的监督能不能在多大程度上给予落实?为什么这样一个招标的最终中标的价格在医院和它周围的那些寄生虫里面,完全可以形同虚设。我看到卫生部在最新的要求里面,也提出建立很多的监督的制度和办法,它所要达到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违法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原来的规定里面,只是这个地方一个医药的企业,如果参与了这样的行为被查处以后,之后两年不能在本地继续参与药品的招投标,包括医疗机构不再买它的药。但是这仍然只是一个在本地,这样的机构完全可以摇身一变,到周围的省市区继续进行这样的行为,所以我想我们的制度要有,监督的制度要有,监督制度的执行的力度还要进一步的加强,让所有的这些违法者,违法的成本进一步的提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