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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黄昏恋老人嫖娼老龄化社会杂谈 |
分类: 民生呐喊 |
《福州晚报》(5月24日):23日下午,(福州)台江洋中派出所经过缜密调查,摧毁一个藏匿在民房内的卖淫窝点,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三男三女。嫖客林某已经是85岁高龄了,与这个老翁进行性交易的也是一个高龄卖淫女,今年62岁。办案民警称,这也是他们打击卖淫嫖娼以来,抓获的最“高龄”的嫖客和卖淫女。这个85岁老嫖客被抓后,哭着求民警不要告诉他的儿女,并对自己的不检点行为深感羞愧。
不可否认,铁一般的事实摆在了国人的面前:如今“夕阳风流”成了时下某些老人们的“时尚”。据报道,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性犯罪占很大比例,重庆市的一项调查表明:60岁以上性犯罪每年达30件以上;江苏省第二少管所59名60岁——87岁的老年罪犯基本情况调查显示:七成为性犯罪。59名老年犯罪中有45名属于强奸、嫖娼的性犯罪。
其实,关于老汉嫖娼的丑闻,现在已不少见了,但涉案对象如此之高龄,却着实让人Hold不住了:吃惊之余是震惊,震惊之余是心酸。显然,我们用诸如“老不正经”、“老色鬼”甚至“变态”之类的词语一味地谴责和批评,都是极不负责任和不够“人文”的做法。毕竟,老人家们终究还只是人而不是神,他们仍然有着作为人的基本诉求和全部生理需要。
然而,一些人把这个问题的症结简单地解释为老年人的“性过错”,往往过多地追究老人自身的原因,而忽略了社会对老人性需求的漠视,淡化了社会对他们关爱不够等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性福”是年轻人的专利,“性福”生活与老年人绝缘。如此一来,老年人的性生活被社会边缘化了。
那么,实际情况又如何呢?《中华泌尿外科杂志》曾统计调查,60岁以上的男性只有40%的患有重度ED(勃起功能障碍)。60岁以上的女性还有性高潮,80-85岁高龄的人50%还有性欲。由此可见,老年人也是有性需求的,年龄并没有剥夺他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
尽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已经对性无所顾忌,有些甚至恣意妄为,但中国人历来“谈性色变”的保守心理依然存在,普遍认为人到老年,就该退出“性”福生活。即使目前社会开放的程度和尺度乃“今非昔比”,但人们对老年人性爱的理解依然拘于成见。例如,单身老人要找老伴时,大多数会遭到儿女们的干涉和阻扰,甚至被认为是“老不正经”,招致更多的鄙视和辱骂。
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的老人们除了郁闷还是郁闷,必须要忍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产生孤独、烦躁的心理,日益向着精神病的方向发展;他们中也有些老年人则会铤而走险,不顾社会伦理道德,采取哄骗、恐吓等手段,诱奸、骗奸或猥亵未成年女性和弱智女性;他们中还有一些甚至会做出残害生命的极端行为。以上所有这些,其实都是我们当今社会确确实实存在和发生着的具体不幸和无尽悲哀。
我国是有着1.67亿老年人口的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关注老年人的“性福”生活应是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对此,我们不必羞于启齿,更不能够绝口不谈。这既是对对老人、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防止老年群体犯罪的重要一环。关注老年人的“性健康”,尊重老人的“性”福权利,应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尊老、爱老、敬老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务必要坚决地贯彻和执行。
唯有如此,或许我们才能真正地“老吾老”,才能更好地维护老人们的尊严,才能有效地预防老人悲剧的重演,才能切实地消除诸如此类的社会悲哀。
文: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