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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如厕怎被指“存安全隐患”?

(2012-04-05 08:49:37)
标签:

广州市司法局

女童如厕

公交色魔

癌症女孩

杂谈

分类: 校园评说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三岁女儿在上幼儿园途中突然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百般拒绝,最后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夏女士随后将这事发上微博,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迅速的做出回应称“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但随后又删帖表示道歉(4月4日《新闻纵横》)。

俗话说,“人有三急”,即尿急、便急和屁急,人一旦在错误的场合错误的时间里遇此三急之一,便要生出无限错误的尴尬。可以肯定地说,人有三急本身不是错,错的只是遇不到对的人和事罢了。3岁女童借用一下厕所,能有什么重大的安全隐患?是危言耸听,还是权力本身的傲慢?是权力拒绝提供简单的公共服务,还是权力自身就喜欢拒民于“千里之外”?既然这个大厅叫“服务大厅”,可连最最正常不过的如厕服务都不能保障,还什么资格叫“服务大厅”?

人们常说,“饭可以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说”。该官方微博则不仅乱说话,而且说尽空话、假话和大话。铁的事实不容置疑,尽管该微博已被删除。对三岁女童内急借用厕所问题,在广州市司法局那里竟然能上升到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度,拒绝的理由与其说是冠冕堂皇,不如说是拉虎皮做大旗,纯属唬人。

首先,“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一句便属典型的空话和屁话。公共厕所是用来方便的,那么办公区域的厕所就不是用来拉屎拉尿的,难道官员们吃了人饭却可以不拉人屎人尿?这绝不是拒绝的正当理由,也绝不能成为官方冠冕堂皇的自辩说词,它充其量只是一个唬弄老百姓的借口和托词而已。

其次,“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一句则是想当然的假话和套话。每一个人,只要他是一个食人间烟火的正常人,那么肚疼是必须的,但如厕却不一定;如厕是必须的,但借侧却不一定。在该服务大厅前肚疼并想如厕的人少之又少,可以说是“千年等一回”。显然,这里的如果是不成立的,办事员只是妄想用这样一句假话和套话来洗刷自己的“罪恶”。

最后,“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句更是风牛马不相及,是句危言耸听的大话和官话。该当事人显然混淆了偶然和必然的关系。女童肚疼如厕是偶然的,她与该服务大厅的安全不存在任何的必然联系;况且,即使没有女童借厕的偶然事件发生,也绝不意味着该厅就必然能够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因此,这样的大话和官话乃是“滑天下之大稽”,乃是对普通老百姓赤裸裸的恐吓与威胁。
三岁孩童上个厕所尚且如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人及事,如此类推下去,不知该法律服务大厅日常面向公众错综复杂的法律诉求能否真心实意地排忧解难、竭诚服务,这难免会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在心里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公务员们变得如此不通情理和迂腐不堪?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习惯于无的放矢言必假大空呢?
    一是,官民之间横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官自民出,但一旦成为“人民的公仆”之后,官们却总想竭力地摆脱老百姓的影子,总想着要“高高在上”与众不同,随时随地显示出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于是,官员们虽来自于群众,却远远地高于群众,摇身一变成为群众的“父母官”。当公仆要为人民服务,当父母官则是人民为其服务,这样,一条无形的难以跨越的鸿沟便横亘在官民之间。试问,小老百姓的屎尿怎能撒到父母官的厕所里呢?

    二是,公务员服务意识淡薄。拒绝如厕,并非小事,这体现了政府对待公民的基本态度。可以说,3岁女童在傲慢的公权机构面前,是没有尊严可谈的,即便是举手之劳,对于权力而言都很难说上一句“愿意为您效劳”。小孩子上个厕所尚且如此被百般刁难,至于其他社会公众服务,恐怕也难保质量会好到哪里去。相对于那家提供方便的私人办公室而言,这岂不是自扇耳光,丢了公家的脸,由此也折射出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极其淡薄,在他们的头脑中和心目中压根就没有装着民众,压根就缺一根服务大众的弦。

    三是,按章办事的僵化思维容易忽略“人”。现时的中国官员们喜欢一种井然有序的秩序,也喜欢按章办事层层递进的程序,在这种理念下,人往往便被忽略了。例如曾经有一个老人家失踪多年后被申请了死亡证明,后来回家了,他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办事人员竟不相信他是活人,还一再要求他先去开具相关证明,否则不能办理手续,结果恁是把一个大活人折磨得与死人无二。该厅办事人员的拒绝,正是此种僵化思维和官僚作风的体现,他们只认官,不认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

    四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频发令官员们“投鼠忌器”。客观地说,近年来中国各方面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有夫妻相砍杀的,有父母残杀儿女的,有学生玩“穿越”的,有小孩殴打老人的,也有精神病突然袭击过客的,还有公交色魔当众发淫威的……,这些事故令百姓担忧恐惧的同时,更让官员们的神经绷得倍儿紧。于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意识逐步形成,具体落实到厕所问题上,也就是宁可拒绝一千,也不可同意一个,即使对方仅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三岁女童也绝不例外,毕竟官员们的命比老百姓的命“更金贵、更值钱”啊。

 

     文: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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