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从幽暗中睁开眼,幽暗之外浮着短暂的寂静。没有曙色,风还在刮,力量比昨天微弱,温度降了一大截。想打开台灯看书,想下楼去散步,都只是想想。人一醒,思绪就跟着动起来,昨夜风骤,清照试问卷帘人,那院里的海棠如何?而此时,海棠尚未开,李花微白,玉兰和桃花在风中凌乱。
草木变化,四季清景,是人间的细水长流。今朝看罢,明朝还看。人却相聚离开,一路遇见一路告别。
有时,是我在厨房,用钢丝球蘸着洗洁精,擦洗燃气灶;
有时,是我打开一个崭新笔记本,记录自己的故事;
有时,是我提着一颗大芹菜,走在阴天的马路上;
有时,是我在商店里挑选衣服,看到碎花的一种;
有时,是我在市场肉摊前,看着刀子切下一块五花肉;
有时,是我往冰箱里冻西红柿,把冰冷带霜的抽屉拉开;
有时,是我站在离锅很远的地方,向锅里揪面片;
有时,是我走在十字路口,恰逢学生们放学;
还有时,是我又读到蔡志忠的《自然的箫声》;
更有时候,是我去公共澡堂洗澡,喷头洒出热水打湿头发。
我便总会想到和朝晖一起度过的时光。一直想到最后,她为了劝我读书,带我去她工作的单位,和她的姐妹给我讲:一个女孩子必须努力的原因。临走前,她送给我的两个笔记本,一个粉红,一个淡绿,而就是这样的本子,伴我在高中的夜灯下,写满日记。把我引上书写的幽径,领略内心神奇的风景。
那个夏末,我初中毕业,穿着一件单薄的白短袖,站在朝晖面前,羞涩地不敢说话,手里没有行李,用乡下姑娘的朴素,保持微笑。
那个春天,老酒把行李和我交到他六哥手里,目送着长途汽车缓缓驶去,我隔着车窗玻璃泪眼模糊,没有看到朝晖。
六哥是我父亲,老酒是我九叔,祖母去世之后,父亲从老家带回了全家福,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郭家的所有人,我们不姓郭,我的父亲是唯一的,被送人那个,已经有了别的姓。老酒还很年轻,和他的兄弟们站在一起,像个少年。
等到祖母三周年,老酒已经带回了朝晖。朝晖因为一整个下午没有看见老酒,在房间里哭,叔伯婶子们,像哄孩子一样劝说她。她非常美丽,年轻的脸庞宛如公主,有大小姐脾气,高兴起来就会让我给她当女儿。我十岁了,她还太年轻。听她说这话,就知道是玩笑。
朝晖读高中,读大学,都是三千米的长跑冠军。美得像个仙子,却仗义热烈得像个英雄。
老酒当兵回来时,有迷人的硬朗飒爽,萨克斯风又让他浪漫,可他嗜酒,爱赌,常常喝得烂醉。
我后来给她写过信,她也回信鼓励我好好读书,做个自立的女子。时间久了,书信也便杳杳。
老酒早不吹萨克斯了, 朝晖也成了老酒的前妻。我从老酒那里打听朝晖的联系方式,他说没有。其实他们常在街头偶遇,远远地彼此看一眼,默默走开。他跟六哥说那些偶遇时,脸上带着笑意,心里平静如水。
两年前,老酒娶了年轻女子,开始了新生活,他也戒了烟酒,玩起了摄影,游山玩水,人生十分精彩。只是当他的镜头正对晨光时,他还会不会想起朝晖这个名字。想必,是有的。
往事终将随风,风中留下的,一星半点,是往事的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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