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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这个位置上,若稍稍抬头,就能看到小城参差的屋顶,灰色的瓦和红色的墙,它们在午后的静默中,怀抱朝南的窗子,沐浴阳光,醉眼陶然。只要天气好,我便会静坐窗下,晒一阵太阳。或闲读,或发呆,或去平日无法到达的深心潜沉。
独处默想时候,我喜欢用牙齿慢慢地咬自己的指甲,有时咬得深狠了些,甚至撕扯掉血肉,疼痛异常。我知道这种习惯很不好,有失一个成年人的体统,又显得孩子气,可是改不了。坐着坐着,就会对准某个手指开始施暴,温柔点的,也许会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两两对掐,掐到两个指甲都面色苍白,精疲力尽。直到琢磨出了点什么,或者说是来了些灵感,才会把指甲解放出来,放到键盘上去追逐移动的光标,往一片雪地上撒些思维的草灰,缓缓行走。
现在,我正注视着六支彩色铅笔,看它们站在透明的玻璃瓶里,笔尖指向天空,对苍穹发问。顺手抽出一支,在白纸上画出许多线条。我不会画画,绘画水平类似儿童,偶然能画出个平面的橘子,看起来像是南瓜。这会,我握着画笔的手受挫似的停了下来,把竖着的笔身横着放平,然后由手心推动着,在纸上来来回回。显然,我在臆想擀面条的情境,是在玩一个小小的游戏,自得其乐。
想起几天前,我从那个名叫肖肖的女孩桌前经过,看到笔筒里竖着一支红色的绘画铅笔,便好奇地拿来把玩,女孩子抬起头,冲我笑了一下,问我喜不喜欢。我问哪里有卖,她说门口饰品店很多,我便随口说要买给轩来画画。昨天在门口,她拉住了我,拿了六支已经削好的画笔,说送给我。没等我反应过来,便塞到我手里跑掉了。
这都是因为前段日子,要使用电脑填写资料,她找我帮忙。那天,我刚要下楼,她跑过来挽住我的手,难为情地说要麻烦我,边说话,边用左手挠着自己的短发,小脸也红了。我答应了,她又边走边回头嘱咐我,千万别忘记,一定别忘记。我冲她摇摇手,她才安心离开。 第二天,她来家里填资料,给我带了几个苹果,又酸又脆的那种,香甜诱人。她坐在椅子上,忸怩地搓着手,说很感谢。帮她填完资料,我把自己以前的两件大衣送她穿,她再三推辞,终于收下,笑着说,过年就不用买新衣服了。可能是太紧张,她把我家的衣柜当成了门,推了一下,说她走了,结果却闹了笑话,里面全是衣服。送她到门口,我说慢点走,她说:你也是呀!我关了门,还一个人在家里笑了一会儿,真是个傻姑娘。
有时候,她看见我就羞涩地吐吐舌头,算是打招呼了,我知道她是个简单的女孩儿。
想当初的我,在冬天的晚上,沿着黑漆漆的操场一圈圈地奔跑,跑到浑身出了汗才回到寝室睡觉,那样便不会冷得睡不下。许多次,半夜冻醒,难以入眠,便会翻身起床到教室去读书,点着蜡烛,跺着脚,独自放声朗读。生着炉子的冬夜,窗外大雪纷飞,我们把热水注满杯子,抱在手中取暖。我常拎着空了的水壶,踩着厚厚的积雪,去水龙头上提水,雪光白亮,我独行在校园的小路上,看见教室里一片烛光,幽暗处的天空高远寒冷,只有心底里存着一种希望。那是因为希望,便忘了寒冷的年纪,那时候,我也是她这般羞红颜色。
上周末,我跟静静回了一次她的母校,在个白雾茫茫的早晨。
唯一能见证的,是一排遗存的瓦房,她原来上课的教室门口用粉笔写着:非纯爷们莫进!现在已经变成了男生宿舍。房屋在一排高大的梧桐树下,显得苍凉而凄冷。一个男孩子站在宿舍门口,疑惑地向我们张望,看我们在树下留影。静静指着一个地方说,那是他和她相遇的地方,她今天回来了,要替他多看两眼,他不会再回到这里。
十几年了,初见的地方,沧海桑田,却仍能在心深处怦然跳动,一眼认出,这是一份永恒,即使不关情爱,也如此美丽。扩建以后的操场,空旷。风冷冷地刮着,扬起尘土,我们压着碎步在跑道上走了走,说着些什么,全都被风偷走。只是某一刻,我突然抬起头,看到天空里有个淡而白的光点,那是太阳,不冷不热,不像样子。而我多希望,天空突然飘起雪花,一朵一朵地飞下来,留下一片洁白。那,也曾是我的颜色啊!
有个人,曾玩笑说叫我生个女儿,以后嫁给他儿子,以偿情债。也许,我以前欠了很多情吧!今生恐怕难还。
那些读过的信,那些拒绝过的人,那些被我深深遗忘在往事箱底的青春,轻若当时雪,消融殆尽了吧!原来,多情,也曾经是我的颜色; 浓烈,也曾是我的颜色!我已经轻易想不起来了。
我有了六支彩色的画笔,可我哪里还需要什么蓝图。 我只用黑白打磨这人生的枷锁,并能在深心里带着枷锁飞扬,像一朵早年的雪花。
早年的雪花,那一年就死了,化作现在的微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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