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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挑战强势的保险业(三)

(2009-09-25 21:41:37)
标签:

法律

退休老师

保险业

退休教师

郝劲松

中国

杂谈

分类: 以案说法

                               谁敢挑战强势的保险业(三)

    自从我与“保险公益维权第一人”唐宁先生合作,向保险业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提出挑战以来,我们一起作了大量的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发现保险业的问题多多,问题深深,要想彻底对整个保险业动手术,改变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很多人告诉我,保险业有些规矩已经很多年了,如果法院支持投保人的请求,会天下大乱。但是我不这样认为,并不会因为法院作出几份对投保人有利的判决,就能引起社会的震荡。虽然我们的“义举”暂时没有获得有关机关的认可,或许是“徒劳”,但是我们的行为,影响了社会、影响了整个行业、影响了行业自律、影响了普通公众的保险观念、影响了保险代理人的宣传行为,甚至影响了国家相关的立法活动。

    大家都知道,郝劲松律师起诉铁路部门,要求餐车给出具发票时,我们大家会惊讶,原来我们向铁路部门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法定权利。正因为我们大家的“沉默”,我们的行为“娇惯”了身边的很多行业,铁路部门认为不出具发票是正常;在我状告航空公司,对航空公司航班任意延误、任意取消“说不”的时候,我们反而认为,航班延误、取消是正常现象,航班的正点反而不正常了,因为航班的延误、取消,航空公司始终有“充足的理由”。虽然郝劲松律师败诉,但是案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铁路部门改变了自己的作法,我们认为真正的赢家是郝劲松。我相信,我诉航空公司的案件,我是胜诉的,因为本来航空公司是错误的,航空公司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打来电话要求调解,关于案件的最终结果,我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其实,唐先生和我向保险业挑战以来,唐先生的案子败多胜少,但是,我们为什么还要认真的把案件打到底,我们认为案件的结果并不重要,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通过我们的诉讼,我们带给了大家什么?带给了整个行业什么?具体体现在下面一些方面:

    1、通过我们的诉讼,普通公众明白,原来保险业务员做得宣传,跟实际相差很远,另外很多宣传是违法的。在清华大学退休老师诉中国人寿保险合同欺诈一案中,大家发现“保险免税”、“储蓄功能”构成虚假宣传,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这样通过我们的诉讼,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会变得更加的理性。

    2、通过相关的诉讼、投诉、上访等活动,保监会作出公告,认为保险公司“保险免税”、“储蓄功能”等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并确认了此种行为的违法性,发挥了自己行业管理者的职责。

    3、由于我们的相关维权活动,保险公司在自己的业务宣传及产品说明书中,不再做“保险免税”、“储蓄功能”等方面的宣传,自己已经意识到问题的违法性,并且自己及时进行了“纠错”。

    4、保险业务员改变了工作方法,改变了不规范的操作,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

    其实,我们的努力所带来的好处,远远不至于这些,比如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的生效,行业规范的调整,都与我们的努力有或多或少的关系。

 

 

【中国人寿欺诈清华退休教师案大事记】

2007年,清华大学数名退休教师在中国人寿保险免税的虚假宣传下,购买了该保险公司“鸿鑫”两全保险。

2008年10月,清华大学数名退休教师得知保险不存在分红等免税的任何规定,于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本金同时偿还利息。

2008年10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虚假宣传。

2008年1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保险公司拒不承认清华大学数名退休老师提交的“鸿鑫”险种的宣传资料,并且认为保险赔款免税,保险公司宣传免税因此无错。

2008年12月,清华大学数名退休老师因还没有拿到保险监管部门认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宣传构成误导的告知书,另外也希望能协商解决,因此最终撤诉。

2009年1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终于正式出具文件(告知书),告知:中国人寿向清华大学数名退休老师进行免税宣传构成了误导。

2009年8月,一审撤诉的清华教师委托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律师准备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中国人寿退本还息。

2009年8月25日,一审败诉的清华孙老师委托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要求中国人寿退本还息。北京晨报对该案件作了相关报道。

2009年9月,清华大学数名退休教师重新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得正式受理。开庭时间已经确定,为2009年10月10日上午九点。

2009年9月17日,一审败诉的清华孙老师诉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老师的代理人李伟民律师,与对方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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