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70万赔偿绝不能用来掩盖真相
(2010-01-17 13:52:28)
贵州“安顺枪击案”在媒体和网络中引发了掀然大波,一起并不复杂的警察击毙打架村民事件,竟然双方各执一词,迷雾重重。事情缘于1月12日下午,在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郭家和代家两户村民因一桩亲事发生纠纷,之后警察张磊前来执法,开枪将郭永华和郭永志当场击毙。次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情:警察张磊带领协勤到现场处置打架事件,其间,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在此过程中,两人“被子弹击中”死亡。
显而易见的是当地公安部门极其迅速的向社会公布了案件的基本过程,那就是我们当初看到的从两家4个村民“斗殴”,到警察赶到“制止”,再就是“村民袭警”,然后警察“鸣枪警告”,最后“被子弹击中”死亡;从当地警方迅速公布的案情看,一开始大多数人的观感无非警察依法使用枪械并击毙了试图袭警的暴民,是正当防卫,尽管两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结束,悲剧的发生总归有其原因,否则警察将面对暴徒无所适从。但随后人们就开始产生疑问了,此案件中两组村民并非暴力或黑社会分子,仅仅只是家族间私怨发生纠纷和斗殴,警察纵然武力制止,也完全不必对准村民要害部位一枪毙命吧,比如完全可以对准其它非致命部位射击,使其丧失反抗能力等等,于是开始有人怀疑警察是否涉及过度使用武力的问题。不过很快事情又有了新的说法,毕竟当地公安警察自己调查和公布的结果除了是自己调查自己之外,最起码是一面之词,而来自村民和目击者一方的说法似乎与警察的说词大相径庭;我们不妨来看看目击者的说法: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说出的“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这时,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而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嘣了。”
这样看来,既然警察与目击者的说法有着明显的不同,从常理上来说,都不一定可信,那就起码得有另一个更权威、更公正的不涉及利害冲突的一方来居中调查,因为从当地警察的初步调查来看,警察是依法执行公务并依法击毙了试图袭警的暴徒,合理合法,但从目击者和村民的描述来看,情况截然不同,甚至警察涉嫌滥用枪支并故意杀人,比如媒体所称的当事人中枪后,失去了反抗能力,警察再向其头部开枪,就涉嫌故意杀人,而且之前郭永华已被电棍击倒,再向其头部开枪,同样有故意杀人嫌疑。涉案的警察张磊还称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抓扯”,这就与之前通报里的“抢枪”有本质区别,想象中应当是斗殴的村民停止了“抓扯”并开始袭击警察并“抢枪”才对,怎么会作为斗殴的一方两个堂兄弟都被当场击毙呢?而且枪枪都打在要害上,这里确实从推理上就让人们产生巨大的疑问,毕竟警察使用枪械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应“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等等,如此村民私怨打架就击毙两人,当地警方无论如何也应该认真调查而非草草定案。
然而事态的发展却越来越让人感到相当的吊诡,甚至疑问丛丛,既然涉案双方各执一词,外人并不知晓真相,但离谱的是当地政府很快就与村民达成了赔偿70万元(各35万元)的协议,条件是村民家属必须在1月17日也就是星期天前将遗体埋葬,今后不得提出任何民事赔偿,这就给人一种试图赶快结案的感觉了,既然警方公布了是击毙了袭警的罪犯,本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公务行为,最多出于人道主义给点安葬费了,但赔偿70万元,对偏远贫穷的贵州安顺一个小乡村,据称此乡政府年收入不过20万元,这70万元是根据县上指示,为了尽快结案而由县上借支70万元,事情一出,更令人感到当地政府一定有做贼心虚的内幕,不然在一个偏远的山区小农村里,一贯说一不二的强势的政府,怎么会在得理的情况下迅速有条件的赔偿被“击毙”的暴徒70万元呢?有点匪夷所思。
另一方面,据说当地警方已经调查过了,且第二天就开了新闻发布会,但事实上过了几天了,案情却似乎越来越复杂,甚至到底是开了五枪还是四枪都成了疑问和悬案,这真是世界上最离奇的调查了,当地的警方连到底开了多少枪都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当然目击者的说法就有可信度了,警察是否在过程中滥用枪支并涉嫌草菅人命,关系到依法办案和公民基本权力的大是大非问题,如果真是如目击者所描述的从“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到“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于是警察仅仅只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而直接向村民的头部开枪致命,那改天换地就很严重了,就是故意杀人。所以我们从当地政府快速赔偿村民70万元并要求限期处理尸体的处理结果来分析,其中存在重大的与警方公布结论不符的隐情,这或许才是目前媒体和公众纷纷质疑的根本原因。因为这件事涉及到公众自身对司法的信心,对安全的担忧,比如居民之间发生冲突被要求跪倒,而如果不跪倒,持枪者就可以“毙了你”,这将会是一个怎样令人恐怖的社会,岂不会人人自危?
显然,警察要合法行使治安的职责,但权力需要受到制约,至少不至于被个别不良警察所滥用,公民权力需要被保障,使人人都生活在法制的阳光之下;而小小偏远的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发生的这一“枪击案”就必然需要公权部门给出经得起考验的调查,还原出一个真相,并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在真相大白之前赶紧用政府财政的公款赔偿“被击毙的袭警罪犯”70万元,试图草草收场结案,只会让公众更加怀疑、更加不安,也会让政府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70万元买一个迷案,将是法制社会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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