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让老百姓“赚了”?
(2010-12-06 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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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桂林房管房产证安置房老百姓杂谈 |
桂林市区内的骖峦、锦绣乐园两个小区内,有64套政府“安置房”近10年来一直无人居住,多位拒搬住户认为政府不给发房产证就坚决不搬。桂林房产局负责人称拒搬户的目的就是要挟政府,试图办下房产证好“坐地起价”。(新京报12月6日报道)
权力似乎特别容易染上受害妄想症,以至于脆弱得禁不住半点风吹日晒。先是《人民论坛》的调查显示,45.1%的党政干部受访者自认为是“弱势群体”,而面对拆迁户的利益诉求,桂林房产局负责人也“代表”政府感到十分委屈,觉得受到了“要挟”。其实,自认弱势还有些特定情形的说辞,而“要挟政府”可谓乾坤逆转,恍如将彪形大汉打扮得楚楚可怜,然后哭诉自己遭到弱女子殴打一般。但看不明白的是,拆迁户怎么就掐住了政府的“脖子”。
这些“安置房”是10年前桂林市搞旧城改造安排给拆迁户的,争论的焦点则在于房产证的归属。作为置换方式的一种,“安置房”是解决拆迁户问题的常用途径,作为城市的面貌升级提档做出牺牲拆迁户,理应获得房屋居住权及产权上的补偿。有恒产而有恒心,可以说有了房产证才表明拆迁户对于“安置房”的拥有,何况这也仅是原有居所被征收后的交换物。
于情于理,桂林房管部门不发给“搬迁户”房产证都是说不过去的。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理由相当雷人:怕拆迁户办下房产证后,去“坐地起价”赚钱。如此,只是害怕拆迁户富裕起来就不发产权证明,却也没解释“坐地起价”究竟如何违反法律规章而需要倍加防范,难道产权在房管部门手上就能不涨价盈利,一切都化险为夷?
自己利益十分要紧,他人获利就要不得。其内在不过是房管局不想放弃这些房产证而已,产权在手也就意味着利益在手,拆迁户维权成功就意味着保不住这些利益。要想利益独占,最害怕有人分羹以至于留给自己的“蛋糕”变小。作为行政部门表现出来,便是压制弱势方的利益诉求,简单来说,就是害怕老百姓“赚了”。
不能让老百姓“赚到”,可谓一些行政部门的思维惯性,而下轮番上演的强拆事件无一不有这种顽固思维的魅影。其实,拆迁运动中如果能够尊重民众的利益诉求,让老百姓赚到,必然不会有如此多的扯皮拉锯与暴力流血。例如,广州的亚运村、新塘村等地的拆迁户都在拆迁运动中尝到了甜头,回购房市价有可能翻10倍,普通村民身价都数千万。前一阵子,广州副市长邬毅敏也表态,绝不让支持政府的拆迁户吃亏。正是在这种让老百姓获益的思路之下,当地的拆迁得到了绝多数人的支持。
为了保住不属己的利益,“要挟政府”的帽子实际上是部门利益的诡辩,暗地里将自身利益与民众利益对立起来,不懂得协商与分享。其实,让老百姓“赚到”应该是行政行为的落脚点。这种思路的牢固树立,不仅可以消弭矛盾,更可以实现行政部门与百姓利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