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不出地方本位逻辑阴影的凤凰少女跳楼案
(2010-10-24 1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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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受辱跳楼案司法程序正义审判杂谈 |
10月22日,湘西开审凤凰少女受辱跳楼案,庭审未公开审理。两名受害少女阿红阿琳的家属无一到庭。两家人称没有人通知他们开庭日期。据悉,阿红的父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追究五被告人强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提出民事赔偿金507754.18元。(中国新闻网10月24日报道)
延宕近两个月, 从案件发生、尸检、尸体火化到案件性质认定,凤凰少女跳楼案如同爬悬梯一般,步步都受到干扰,真相正义之路险情丛生。幸而,舆论焦灼的关注不断祛除压制的鬼魅,推动案件侦破司法程序不断向前走。这其中,可以窥见权力傲慢之下是如何为一个恶性案件遮掩的隐恶逻辑,也可以感受到民众对于真相的渴求以及对正义的呼唤的韧性与执着。
数次较量带来的负面舆论应该让湘西当局认识到,漠视公众对于真相的知情权任意操作司法程序必然换来质疑与诚信的流失。可以说,案情公正透明地审判是众望之事,也是当地挽回声誉的最好的机会。可惜,从当地司法部门的行动来看,其并没有认真接受批评并兢兢业业办案以期换来正义的复归,他们还没有放下遮掩和息事宁人的努力。
案件发生不到两月,就已经进入了审判量刑阶段,仓促是不言自明。不可否认,凤凰及湘西司法机关面临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但因此选择了尽快完成司法程序防止舆论长时间的关注,实则对当地更加不利。病急乱投医,审判一定是在证据清晰的状态之下依法做出的裁量,而今案件在一些关键证据环节如强奸是否发生上仍然存疑,仓促开庭容易发生司法错误,审判的公信力不高也是一个问题。而对于案件的最后正义来说,无疑也变得无法保障。
再者,案件审判不通知受害人参加于情于理都是讲不通的。民众关注凤凰少女跳楼案多是出于一种“看客正义”,法庭以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为由不准旁听情有可原。但作为受害者家属而言,他们应该也必须参与法庭审判的呈述及辩论环节,除了即时作证之外,其对于程序公正客观性的认可也是实体正义中受害者应有的权利之一。
受害者家属说,20日凤凰县领导一行4人到他家送尸检报告的时候,并没告诉他们开庭日期,但事隔一天就突然开庭了。由此观之,法庭仓促开庭并不通知家属参加审判,并不是工作疏漏可以解释的。可见在当局各种考量之后,迅速结束案件带来的纷扰以及避免节外生枝成了案件办理的主题词。
凤凰少女跳楼案要让受害者看得见正义,因为审判除了要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之外,更要让受害者家属以和故去的人得到法律光辉照耀之下的正义。这种正义,应该让失去亲人的受害者们看得见,并以法律和证据说服他们,而不是迷迷糊糊强加的正义。如果司法部门为了结束自己的尴尬,而选择从快从速无干扰地走司法程序,那么人们期待的正义又将再一次黯淡于地方利益本位的阴影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