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召唤之下,狗死于为政者的疏漏与懒政
(2009-12-20 2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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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思考写得 |
贵州省思南县城为了街面清洁,近期在城内捕杀狗。12月16日,此事被一位网友发布到了网上,认为不应该为了创卫工作采取“杀狗令”,之后引起众多网友相继跟帖热议。思南县创卫办一位负责人说,杀狗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现代快报》12月20日报道)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为了城市的卫生清洁,而对狗痛下杀手了。而常常的说辞,即是为了荣誉,为了大多数的利益,仿佛狗们死得其所,能流芳百世一样。但实际上则是“狗屎污染了街道,因而狗的存在不合理”的浅层逻辑始终支配着为政者的抉择。只是这样,不但褫夺了狗的生存权,也在另一个维度损害了居民养狗的权利。卫生城市流着狗们的鲜血,太残酷了。
卫生城市这样一个荣誉,不仅对一个城市很重要,显然之于当政者也十分宝贵。若是,为政者能耐心去经营一份荣誉,从而在荣誉的牵引之下,改善整个城市的居住环境,那就善莫大焉了。这或许也是荣誉存在的目的,激励人们期许美好和高尚。而常常的现实是,急功近利地去夺取一份荣誉,以成为某些人“进位”的阶梯。这个时候,想到的就不是去经营一份荣誉的长远,而是怎样才能争夺的眼前。争夺的方式自然是什么来得快,就什么好,狗屎惹人嫌,那么久杀狗吧,狗没了,一切就清净了。
荣誉召唤之下,杀狗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就像“大会战”的群众运动一般,短时间就能立竿见影,等到荣誉到手,一切又“涛声依旧”。疾风催衰草,劳民伤财且不足惜,而况于区区之狗。
但是不卫生的罪责都能推到狗的身上么?城市中的狗如何管理,遵循何种规范,应该都有章可循。其实治理城市养狗,最终还在于人,规范好人的方面,狗带来的难题自然迎刃而解。对应到思南县城,相关部门只要认真执行养狗的规章,对不文明养狗的居民进行规避,怎么会有那么多狗以街为厕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规范养狗亦是如此,有了法规,还要有负责部门的认真执行。曾记否,郑州一个名叫“养犬办”的政府机构,因为两年支出高达731.09万元的财政拨款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被怀疑拿狗钱不办狗事。这一切,都表明现在有些机构部门的涣散。平时的不作为,必然导致关键时候乱作为。我相信,杀狗是为政者不得而为之,治理沉疴必然需要非常措施,方有涣然之效果。所以,狗死于为政者的疏漏与懒政。
奈何创卫举,竟成杀狗催命符。杀狗不但是觊觎荣誉的“急就章”,更是城市治理短板的“遮羞布”,如此,狗焉能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