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荆州大学生救人献身事件被广泛传颂,据说事发的地点常有溺水事故,有人开始质疑当地有关部门为何没有设立警示牌。从这里一点可以看出,标志物还是非常受人们信任的,因为其可以指引人们行为,减少人们错误行为的损失。
但按照标志物指引行动,也不总能遇事呈祥。据《河南商报》报道,在郑州市连云路与端午路交叉口,一处交通直行箭头指向马路中央的一根电线杆。出于对标志的理解和信任,就有司机真的“直行向前”,轻则车损人伤,重者性命堪忧。原本应用来保障机动车行驶安全的标志,这时候就变成了“催命符”。交通符号“引导”司机乘客蹈入死地,荒谬得像是周星驰搞笑电影中的整蛊情节。
对符号系统地赋予意义后,它成了一门知识,知识还是要有确定性的。就交通标志而言,司机要获得符号所规定的意义,需要通过学习并考试获得驾驶资格。而在郑州这样一条路上,遵循的知识恐怕就意味着车祸,司机们想要相信交通知识还真不并不容易。试想常此以往,司机看到标志指示不知道怎么办,街道上的秩序能好么?
电杆能挺立大路中央,并不是它本身坚强。笔者相信郑州市政部门和供电公司没有害人之心,但是在淋漓的鲜血面前,需要对民众负责的它们都不无辜。作为公共事业机构,本应积极协作保障民众安居乐业。而现在民众看到的却是一根电杆难倒了两大部门,成了致命的马路“钉子户”。为了各自利益斤斤计较,相互扯皮的后果就是有组织地不负责任。部门相互推诿责任,是电杆傲立直行道这种荒唐景象的生发土壤。
回到标志上,如果电杆确系一时难以移除,其实还可以放置一个告示牌,提醒司机绕行。笔者相信相关部门不会没有常识,意识不到危险的存在,而一个小小的补救措施就可以避免灾祸的发生,但相关的部门却撒手不管,这让人难以原谅。放弃了自己责任的相关部门,更是抛弃了良知,冷漠得让人生畏。
民众不相信标志了,自然也不会相信放置标志的部门。否认失职的郑州市政和电力患上的不过是一些机关的通病,就是懒政并冷漠,拿民众的利益甚至生命不当回事儿。倡导“以人为本”也有些光阴了,类似于街头整蛊的“陷阱”的存在,提醒人们有些机关并未完成迷失价值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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