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 太原圆成心理咨询
对心身疾病要作出准确的诊断,首先要采集详细病史,进行全面的躯体、神经系统、精神状态、物理和生化检查;其次要考虑有关实验室检查和心理检测;最后才能综合分析确定诊断。在诊断过程中要兼顾个体的心理、身体和社会三个方面。
(一)诊断要点 1.疾病的发生包括心理社会因素,明确其与躯体症状的时间关系。 2.躯体症状有明确的器质性病理改变,或者存在已知的病理生理变化。 3.排除神经症或精神病。
(二)诊断程序1.采集病史 采集病史应兼顾心理、躯体、社会三方面。在采集临床病史的同时应特别注意收集病人的心理社会方面的材料,如个性、行为特点、生活事件、家庭变迁、事(学)业成就、人际关系等,要特别关心个体的认知评价能力。要确定有无心理-社会因素存在,心理-社会因素与疾病发生的密切关系,病情改变与所受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疾病的发生与患者的性格和易感性的关系等等。2.体格检查 除一般常规检查外,应特别着重检查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功能,注意体检时病人的心理行为反应方式,恰当判断病人心理素质上的某些特点。3.心理行为检查 对心身障碍的心理行为检查方法包括晤谈、心理测验、心理生理检查等。 (1)晤谈:是取得病史的主要手段。初次晤谈时应采取“开放”式提问,了解病人就诊动机,晤谈时运用心理分析有助于了解病人的个体现实。记录要同时兼顾心理、躯体、社会资料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晤谈记录除了语言内容外,同时要注意描述移情与反移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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