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沬”这个字,只能如实承认,在上大学之前是不认得的。
其实上大学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沬”这个字。如果在书里见到了“沬”字,准会以为是“泡沫”的“沫”字。
上了大学以后,读先秦诗歌的时候,在《诗经》和《楚辞》的诗歌当中,都遇到了“沬”这个字。
《鄘风·桑中》当中,“沬”为地名。这个“沬”字与诗中的用韵没有关系,解读的难度也就不大,只须弄清楚是指上古时代的哪一个地域。
爰采唐矣,沬之乡矣。
爰采麦矣,沬之北矣。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
而到了《楚辞》当中,“沬”却成为了句尾的韵字。惟其如此,如何解读“沬”与其他韵字的谐韵关系,就有了一定的难度。
《招魂》开篇的诗句为:
朕幼清以廉潔兮,身服義而未沬(物部)
主此盛德兮,牽於俗而蕪穢(月部)
从韵读角度看,这段诗句的用韵不难解读,就是上古诗韵的物月合韵。物部和月部,都是入声类的韵部。
在《离骚》当中,“沬”字的出现却造成了韵读的困惑。
第82段诗句为:
惟茲佩之可貴兮,委厥美而歷茲(之部)
芳菲菲而難虧兮,芬至今猶未沬(物部)
从上古诗韵列成的表格看,之部与物部似乎不能构成直接的谐韵关系。
《楚辞韵读》一书中,这段诗句的用韵解读便为“(无韵)”。
其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之部和物部的音韵,还是能够找到这两个韵部存在谐韵关系的一些依据的。
我们在《诗经韵读》书中的相关部分论述中,得知入声类的物部和职部都与缉部构成物缉合韵与职缉合韵的合韵关系。这就说明,入声类里的职部和物部,间接(甚至就是直接)有着合韵的语音关系。
现在我们知道,职部与物部,是有一定的语音关系了。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之部与职部有没有语音关系。
在《诗经韵读》当中,我们读到了,之部与职部,有着之职通韵的语音关系。
接下来我们把这几种语音关系加以联系。
物缉合韵——职缉合韵——之职通韵
阴声类的之部韵部,能够与入声类的职部韵部构成之职通韵的语音关系。
入声韵的职部,又能与入声类的物部,都可以与入声类的缉部构成职缉合韵与物缉合韵的语音关系。显而易见,职部与物部在语音上,应当有着一定的共同之处,从而也能构成一定的语音关系。
职部、物部、缉部,这三个韵部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才构成了合韵的语音关系呢?
仔细看看上面所列的上古时代的诗韵图表。可以看出,职部、物部和缉部的元音是相同的,因此它们才具有合韵的语音关系。
再看看图表中所列的之部和职部的元音,居然也是相同的,所以它们才构成了通韵的语音关系。
这样,之部与物部的语音关系的联系就明确了。
原来,之部与物部在上古诗韵当中,同样具有相同的元音,就是把字母e反转过来的这个元音。
因而,我们大胆地断定,之部和物部在上古时代是有着可以谐韵的语音关系的,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元音。
回到《离骚》的诗句当中:
惟茲佩之可貴兮,委厥美而歷兹。
芳菲菲而難虧兮,芬至今猶未沬。
“兹”为之部。“沬”为物部。
这两个韵字的使用,证明了在先秦诗歌当中,是有着之物两个韵部间接通韵的谐韵关系的。
这也能够解读为《离骚》中的这一段诗句,实际上是有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