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官被免案辩护词
(2011-01-17 1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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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天价过路费免职律师辩护词杂谈 |
分类: 世说新语 |
且说,河南平顶山中院法官,因以判处偷逃368万过路费的时建锋无期徒刑,而被免职。律师戏为之辩护曰:
一、主错不是法官,相煎何太急。这个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言之凿凿,被告人时建锋俯首认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法院判时建锋有罪,何错之有?再说刑事案件,公安是做饭的,检察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公安检察已把生米煮成熟饭,法院不过是过过堂,就算错了,主错在公安,次错在检察,次次错在法院。现在案件还没查清,法官就被端掉,检察在冷眼看,公安还在笑,何之不平也。
二、被告啊,你为何不请律师?这个案子,如有辩护律师来提醒一二,法院也断然不会轻易下判,然而被告不请律师,为何?盖这种案子知情的越少越少,于是不请律师也。这难道不是客观上检察院和被告人串通,来骗一个判决吗?法院也是被害人也。
三、依法诈骗罪判决,错也在最高法院。很多人说,法院判错了,不是诈骗罪,因为诈骗是以诈术骗取公私财物,本案是逃避通行费,侵犯的是期待利益,不是诈骗。这个法理谁都知道,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这样规定,法官能改吗?司法解释错了,又有谁去监督。现在网上舆论,不去追究制度性的错误,而抓住一个依法司法的小法官不放,这不是欺软怕硬,柿子捡软的捏吗?
四、至于顶包、行贿、假合同,法官管不了。这个案子,里面很多花头,哥哥时建锋替弟弟时军锋顶包,弟弟又供出行贿90多万捞人,还有军牌取得是签有合同的,这些事情都很平常嘛。君不见,腐败到处有,如果都抓,干部岂不是抓完了,那谁来给国家收税呢?所以,抓一个算一个,法官也是来一个判一个,不抓也不是法官的事。这些不可推到法官头上的。
小结:这个案子,法官就是过于公正了,为了严厉惩罚犯罪,重重判了个无期徒刑,没想到物极必反,引起反弹,真是一片好心,反成坏事,好法官难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