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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宋山木强奸案上诉状是违法行为,应立即撤下

(2011-01-07 09:22:44)
标签:

法律

宋山木

强奸

上诉状

公开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宋山木手写的上诉状,里面有不少隐私细节,这会侵犯被害人的隐私权,造成二度伤害,而且有违社会善良风俗。法院之所以对强奸罪不公开审理,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因此传播该上诉状,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是律师传出,更是违反律师法和职业道德。而各大网站,也不应该让舆论随着违法文件走,何况上诉状只是一面之词,否则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宋山木强奸案的是是非非,在未见卷宗,未经历庭审的情况下,很难评判,因为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很多判断是司法者的内心确认。但从一个网络陪审员的角度来看,老板带着员工去自己家里,发生这种事情,事后被员工告发,基本是同情员工的,因为毕竟老板欺负员工的概率高,当然也有可能老板是冤枉的。其次,在审判中,老板有资源有能量影响社会的判断力,譬如上诉状的流出就是一个例证,而员工一般是没能力借用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的,这种不对等也是不公平的。

 

当前情况下,各网站应第一时间撤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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