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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牢里也吃香

(2010-12-11 17:35:18)
标签:

律师

陈水扁

服刑

代写诉状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律师是一个专业,也是一个技能,法律放在脑子中,只要一支笔,就能干活。就如有病人就需要医生,只要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纷争,有纷争就有律师,所以只要律师有水平,永远不会失业。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社会是讲法律的,如果不讲法律,那律师就百无一用了。

 

台湾的民主和法治渐趋成熟,对陈水扁的审判和服刑都很透明公开。律师出身的陈水扁,在牢里也吃香。据报道,陈水扁至台北监狱服刑不到十天,传出同舍房吴姓狱友为他洗内裤换扁代写“国赔”诉状情事。北监内部人士说,其实是吴自己抢着帮扁做,因为吴自认因诈欺案服刑是受到冤枉,扁又表示愿意帮吴写冤狱诉状,并非写“国赔”诉状,让吴很感激。吴姓受刑人的妻子昨天则驳斥“没有这回事,媒体乱写了啦”,她肯定地说“老公不会做这种事。”吴妻不以为然地说:“阿扁自己的诉状,都没写好了,自己写一写都被关了,怎么可能帮我老公写诉状让他放出来”。( 台湾的新闻报道很家常,原汁原味,实话实说,很真实)


我曾问过一位坐过牢的律师,里面怎么样?这位律师被错误刑事拘留,后来案件撤销,无罪释放,因此在牢里呆了二十几天。他说,还好,里面向律师咨询的很多,都说是冤案。然后说,就是讯问太厉害了,尤其笔录都是根据套路问的、做的,绝大多数人都顺着公检的意思说了,只有惯犯和有司法经验的才会说自己的话,他因为没有做违法的事,所以没有承认,但如果被关的长久了,会被关木的,或许就会被屈打成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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