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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血案中的两大悲剧

(2010-09-12 14:58:43)
标签:

抚州血案

拆迁

法律

自杀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910日,江西抚州发生反抗强拆事件,三人自焚,人被烧得如火球,从屋顶滚到地面,惨烈之极。在此之前,该房屋已被停电,而拆迁之日,警察是以“检查汽油”为名进入的。这个拆迁事件中,有两大悲剧:

 

第一个悲剧是,法律无声。纵观政府方面,先是停电,再是假以“检查汽油”为名进入,都是违法侵权的。但执法者都是一伙的,违法可以无所顾忌,所以说没有独立的司法来制约权力时,法律是空的。第二个悲剧是,自杀文化。把自杀作为反抗强拆的最后手段是不可取的,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把自己伤了,是一种很没用的行为。

 

要避免类似悲剧,首先是要把《拆迁条例》这个恶法废了,其次是严惩知法犯法的执法者,最后公民要善于以各种合法手段维权,而不是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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