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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为法官说话

(2010-08-12 16:12:55)
标签:

香港

律师

法官

公义

法律人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法官包致金侄女袭警案的判刑,被公众质疑判刑过轻。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对任何意图向裁判官或法官施加公众压力,以期在审讯期间改变他们的决定的行为,深表遗憾,强调“任何抨击裁判官及法官,意图向彼等施加压力以影响他们的判决,是无补于事及不适当的行为”。

 

对于该份声援法官的律师声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公民有权评论法官判案,公民的评论不能想当然地视为意图对司法施加压力,而法官独立办案,对舆论完全可以自行取舍。这份声明旨在捍卫香港司法权威,捍卫香港律师和法官的权威,但有忽视公义,抱团取暖之嫌。对于涉及法官亲戚的案件,引起公众注意,本是人情所在。调查法官对案件判决有无不当影响,对比类似案件是否畸轻畸重,乃为要点。

 

法官和律师是分工不同,但都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人。不应同是法律人而相轻,也不应同是法律人而护短,而应凡是正义的都要坚守,凡是不正义的都要反对。这样的法律人,才是社会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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