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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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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送达是个问题

(2010-08-04 17:29:59)
标签:

律师

律师函

送达

退回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今天发了两份律师函,有点担心对方会不会拒收?今年有四份律师函被退回了。退回理由分别是:1.该地址无此单位;2.已搬迁,新址不明。3.拒收。一看是律师函,就说邮件不是他们的。4.该地址无此人。渐渐发现,一些当事人对律师函如临大敌,一看是律所抬头,一看有律师两字,就以各种方式拒收,让律师函无法送达。

 

应该说大多数律师函,还是有效果的:对方或会履行义务,或打来电话反馈意见,或书面予以回复。这是对法律和律师的尊重,也不希望即将发生诉讼。对于拒收的,也还有补救办法:譬如发到对方电子邮箱去,或不在快递封面写明是律师函而继续发等。当事人千方百计的拒收,说明律师函还是有分量的,以后还要经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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