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右任书画借用案法律分析
(2010-07-03 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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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书画案律师立案诉的合并或然性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三原县举办于右任书画展,向史金英借了两幅于右任书画,借画的经办人是崔德志,但未出具借据。展览结束后,归还了一幅,另一幅未还。于是,史金英及其律师段万金把三原县政府、三原县博物馆和崔德志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书画。三原县政府和崔德志均予以了答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该案中,段律师把三被告一并告上,办案策略正确,法理上亦成立。本案3个被告都可能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其中一个被告承担的是债权责任,即对借用物返还的合同责任(当然也可是物权责任,要看起诉角度),另外两个被告承担的是物权责任,即返回原物。通常情况,这3个被告不会同时承担返还责任(共同借用、转借、违法代理等特殊情况除外),而只是其中之一承担责任,因此这是一个或然之诉,是把三个可能的诉合并为一个诉。这种诉的合并富有效率,三个被告互相对质,起到质证作用,而且诉讼经济,程序一次性走完。反之,如果是一个一个被告起诉,则无法对质,且浪费司法资源。
立案是一门艺术。然现在的法院立案,很死板参照最高法院的案由表,根据一种法律关系确定诉因,而不允许几个法律关系的糅合,这完全是无视活生生的生活。于右任案采取多种法律关系或然性诉讼,是值得启示的。当然,实践中也会存在原告启动诉讼时,故意混淆法律关系,滥用诉权的情形,这需要法官的审慎判断,或然性的诉合并,是建立在高度可能性基础上的,以厘清各个法律关系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