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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不应兼职人大代表

(2010-03-14 14:29:02)
标签:

官员

人大代表

不应兼职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很多人大代表是政府、司法官员。政府和司法,是人大的监督对象,现在他们又是人大代表,如何监督自己?这些代表的发言、议案或多或少代表单位、职业立场,又怎么代表选民?人大会议成为官员聚会是个悖论。

 

远的不说,就说台湾。台湾公职人员,参加立法委员选举,首先必须辞去行政首长职务。同样,立法委员想要去选行政首长,也要先辞去立法委员。这是因为,立法和行政两个权力制衡的两个部门,不能身兼两职混乱职责。


江苏代表刘丽涛连续七年提出设立袭警罪,该代表身份是警察。这个提案是代表选民,还是代表警察?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报告,相关代表能不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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