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容易,退股难
(2009-09-02 09: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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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司法股权纠纷退股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最近碰到几个小股东退股的案子,值得探讨。
小股东与大股东有矛盾。大股东做出股东会决议,解除小股东经理职务,强制其搬离办公室。这样小股东连自己公司都进不去了,更不要说享有其他权利了。小股东想退股,但退不掉。
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小股东权利的保护规定,都缺乏操作性。譬如:
1.股权转让。小股东股权转让,大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是评估价还是协商价?评估很困难,需要大股东的配合。协商价难操作:如果高价,大股东不要。如果低价,小股东吃亏。往往因为价格谈不拢,而陷入僵局。如果卖给第三人,几乎没人来接盘,因为接盘后也是小股东,会受到欺负。
2.解散公司。这个更困难。解散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但事实上,大股东只要形成多数决议,就可以经营,公司不存在严重困难。
3.资产转移。在小股东和大股东博弈的时候,大股东继续操纵着小股东的资产,或许就把资产转移了(这些证据事后难以调取),小股东的股权实际被缩水减值。
公司法完全是大股东玩小股东。譬如,小股东的撤销股东会决议权,必须在60天内提起。那么大股东把决议在第61天给小股东看好了。在诉讼期间,大股东也完全可以再做一个同样内容的决议。再譬如,大股东可以修改章程,直接剥夺小股东的权利。可见公司法不是一般的粗疏了。
当然,面临困难时,律师不能束手无策。可以建议,小股东找几个愿意接盘的,通知大股东如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会多出几个小股东来,到时候看公司如何开股东会?不得已的同归于尽吧。
在法律上,公司要兼顾社会利益和大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对实际控制者,设置严厉的忠诚义务和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大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小股东利益,否则视为背信罪。其次,小股东有权监督财务,查阅公司的一切账簿,保证资产不受操纵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