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律师忠诚于法律,还是当事人?

(2009-08-20 08:52:54)
标签:

律师

忠诚义务

谢晋

宋祖德

侵犯名誉权

职业道德

执业规范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沸沸扬扬的谢晋遗孀诉宋祖德侵犯名誉权案,已在静安法院开过庭。被告推的一干二净:其一,博客是黑客代笔;其二,证人(记者)指证采访的“宋祖德”,并非宋祖德本人。

 

本案涉及一个重要的律师伦理,即律师该忠诚法律,还是当事人?律师对法律有忠诚义务,律师在法庭上不可以做虚假陈述,但可以根据相关事实做虚假推理和抗辩。因此,本案的关键是,宋祖德对其律师是如何陈述事实的。如果宋祖德承认事实,而律师在法庭上否认,是违反执业规范的。

 

被告律师受宋祖德委托,固当维护宋的权益,但不能做虚假陈述。譬如,本案进一步发展,在香港法院起诉宋祖德,对于宋的博客予以计算机程序鉴定,对于宋的采访录音予以声纹鉴定,确定博客未经篡改,以及采访者是宋祖德本人,那么被告律师是虚假陈述。再进一步假设,如果该诉讼策略是被告律师提出并实施的,则已经违反执业规范。

 

律师的忠诚义务,如椭圆的两个中心点。一个点对法律的忠诚,另一个点是对当事人的忠诚。律师是在这两个点之间,既要忠于事实,又不能背叛委托人。当律师无法兼顾这个矛盾时,应该退出代理,而不是以身试法,或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律师忠诚于法律,还是当事人?

                                    谢晋案证人在作证

 

 

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第四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第二十二条  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

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