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牌拍卖取消事件法律分析
(2009-07-19 0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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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牌拍卖网络故障取消法律分析周立波调侃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2009年7月18日,上海国拍公司以“网络故障”为由,单方取消7月份车牌拍卖会。8834个以100元投标的市民,空欢喜一场。运气了海派相声周立波,捡了个调侃皮夹子。
本事件法律关系简单。投标者和国拍公司是拍卖合同关系。现国拍公司单方取消,关键是合法取消,还是违法取消?如果是合法解除合同,即“网络故障”系“不可抗力”,则合同终止,国拍公司免责。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则国拍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可得利益,即投标100元可以拍卖得的车牌额度(价值约3万),换言之,国拍公司须赔偿3万给8834个投标市民。
在举证方面,国拍公司必须证明是“不可抗力的网络故障”才可免责。不可抗力的网络故障,一般是指大规模的公共网络故障事件。否则即使是真的有网络故障,譬如国拍公司的服务器运行不正常,这也是国拍公司维护不当所致,不属免责范围。从7月18日的投标情况来看,投标者网络通畅,因此国拍公司的举证责任,倍受考验。
本事件还有一个重大法律问题。即以上分析,是建立在拍卖有效的基础上。但事实上,车牌拍卖是违法无效的。因为委托是违法的,拍卖的标的是公权力,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后果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国拍公司赔偿投标者的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是指,投标者因相信拍卖有效,为此准备而付出和产生的费用。但这个无效的法律问题,肯定会被淡化的。因为无效,涉及政府违法和诚信,以及对以前拍卖的追溯,影响太大,不可能去追究。
以上是纯法律理想化分析。就如当初武汉摇奖“六连号”事件一样,如果能法律解决本事件,是“纯偶然”。各位,本次车牌的拍卖费用约2个多亿。如此巨大金额,国拍领导敢拍板吗?车牌拍卖沿袭多年,一旦赔偿或以100元成交,如何向以前车民交代,以后又如何拍卖?更担心事件发酵,有人来关心车牌拍卖的巨额资金流向?因此,这个问题不简单,法律解决难。
于是乎或许有几套决策方案(内参):
A:投标不生效,有黑客、骇客进攻国拍服务器;
B:投标不生效,追究100元联盟扰乱社会秩序责任;
C:本次投标有效,但和下月投标合并;
D:本次投标有效,以100元价格成交,撤销国拍领导职务;
E:投标者集体起诉国拍公司,结果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