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江西第一贪: 典型的“边腐边升”

(2013-02-02 22:18:32)
标签:

第一贪

双规

秘诀

南昌市

腐败官员

杂谈

分类: 东西南北
 
十年间从南昌西湖区区长一路升至省政府副秘书长,41次受贿,年均敛财千万元
 
  据新华社南昌2月1日专电  插手工程,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由于在位期间滥用权力、肆无忌惮贪腐,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曾经的政坛“明星”——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最终沦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腐败官员。
 
  去年底,吴志明被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平均每年敛财近千万元
 
  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在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共41次收受他人贿赂。
 
  记者调查发现,在吴志明索贿受贿的清单中,金额最多的一笔高达1129万元余,动辄上百万元的受贿金额更是屡见不鲜。
 
  而江西省纪委此前在通报中称:“吴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据办案人员透露,在担任上述职务的9年时间内,吴志明疯狂敛财,其中在任青山湖区委书记期间,平均每年敛财近千万元。
 
  案发后,吴志明在《悔过书》中写道:“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大富大贵”,“只有自我、只顾自我、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
 
贪腐三大“秘诀”
 
  吴志明的贪腐“秘诀”为三点:插手工程、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其中,树绝对权威无疑又是其肆意插手工程和大搞潜规则,实现权力变现的“不二法门”。
 
  办案人员表示,吴志明属于典型的“边腐边升”,他从有权力开始就“捞钱”,其疯狂敛财过程,从作案动机、手段、方式等可以归纳为“十个不”:
 
  一是不论岗位。没权时收小的,有权时收大的。二是不择手段。主要有三招:插手项目、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三是不看对象。不管是老板还是干部,不管是亲朋还是好友,不管是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四是不管事由。不管是工程项目还是人事调动、干部提拔,不管能不能办,也不管办成办不成。五是不限多少。小到一次几千元,大到一次几百万元。六是不拘方式。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不管人民币还是美元、港币,不管是房产还是家俱、手表、字画,都是来者不拒。七是不分场合。以办公室收钱的居多,家里、车上、出差在外也收。八是不论金额。别人送钱给他时,送了多少只留下一个大概印象,基本上没有仔细点过钱。“对我来说,钱连数字都不是。”九是不明用途。对金钱但求所有,不求所用。十是不计后果。吴志明对金钱的追逐达到利令智昏的地步,在2011年春节期间,也就是“双规”前还大胆收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福到了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