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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利与义

(2012-03-18 17:22:47)
标签:

墨子·经上

文明小史

利民

市场经济

消费者利益

杂谈

分类: 散文随笔
    利与义,并非是一对矛盾。“义,利也。”(《墨子·经上》)道德之义,在于利他人、利社会。而这种义,实质上是消费者利益至上,国家利益至上。真正做到了这“两个至上”,利也就不请自到、不喊自笑了。这,也正如《文明小史》第42回所描述的:“于是引得那些学堂里的学生,你也去买,我也去买,真正是应接不暇,利市三倍”。

  利与义,关键在见利思义。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也好,一个企业也罢,皆为利来,皆为利往。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所在。无利,难以生存,遑论发展。关键是,见利不可忘义。忘义,无异于把自己降格到原动物状态:只求多多占有,哪管兄弟姐妹。人,虽脱胎于动物,但明显高于动物,是一个“高级动物”。高级就高级在:有仁慈心、有道德感;有人性,能为人,决非是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之辈。这就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利源于社会,又回归社会,造福社会。

  利与义,重要的在于求利也求义。办事,出发点是重要的。“办什么”、“为什么”,这两道题要弄清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得不到的,自己也休想得到。小看消费者,实质上是小看自己。须知,天下无傻人。认为别人傻的,实质上自己最傻。一旦真相暴露于天下,无论你有多么耀眼的招牌、多么雄厚的资金、多么强劲的后山,都难免落得个呼啦啦大厦立倾,悲切切人走凄凉的下场。

  利与义,说到底,是要正德、利民、便众、厚生。正德要正,正走正道;利民有利,利利生利;便众在众,众众皆碑;厚生在厚,厚道待人。如是,天上可掉馅饼,地上可生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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