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观点》书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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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圣手”毛姆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文集
深入到作家们的文学世界和内心灵魂
一部知人论世、体贴入微的文学评论集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6784964/)
作者: 【英】毛姆著
译者: 夏菁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 2011-10
定价: 30.00元
装帧: 精装
丛书: 译文随笔
ISBN:
978753275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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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特的烦恼》出版于1774年秋天,年底的一天,一位冯·克尼贝尔上校扣响了歌德家的门请求接见,称自己是魏玛宫廷两位王子的驯熊师,此行特地带来两位主公的口信,想要与大名鼎鼎的作家结识一番。歌德欣然前往,这两位王子,年长的一位还不到十八岁,立即为歌德的风度所迷倒。不久,歌德又由一位朋友带领去参加富有的银行家遗孀薛曼夫人举办的聚会。薛曼夫人有一位金发碧眼的独生女,歌德走进大厅的时候她正在演奏钢琴。同往常一样,歌德又一次坠入了爱河,不久,二人就如胶似漆。不过这段恋情遭到两家人的一致反对。莉莉·薛曼属于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之家,将来会继承丰厚遗产嫁个上等人家。歌德的祖父只是个裁缝,娶了一位旅店店主的遗孀,一辈子从事祖上传承的裁缝之职,回报颇丰。他的儿子,即歌德的父亲,受过法律方面的培训并取得受人尊敬的宫廷顾问头衔,这让他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却还没能跃升至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歌德父亲严厉且朴素,极力反对儿子娶一个时髦富家女为妻。莉莉才十六岁,自然很是享受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视为乐事的东西。她喜欢跳舞、聚会和野餐。歌德其实也意识到了她所喜欢的快乐生活并不适合自己,不过他爱得太深也无暇多想。他为她写诗,有很多是他最优美的诗歌;却没有他写给弗莉德里克的诗里那种始乱终弃的意味;读起来感觉隐隐有点不确定的感觉。他对自己不太有把握,对莉莉也不太有把握。但是,两人还是不顾双方家庭的反对订婚了。刚订婚没多久,歌德就开始心神不定。他才二十六岁,知道自己拥有优异的文学才华以及对生活的炽热之爱。他还不想这么早就安定下来。
焦虑挣扎之后(我们可以猜想),如果他考虑过莉莉会伤心欲绝的话,很可能还经受了良心的煎熬,他终于决定要掐灭对她的爱意。马上他就有了一个绝好的机会来结束这段恋情。两位年轻贵族,施托贝格伯爵,狂热地仰慕歌德,专程来到法兰克福来结识他。他们要去瑞士游历,邀请歌德同往,他同意了。他们出发时身穿小说中维特时常穿着的行头,还有一套蓝色外套,黄色长筒袜以及马甲,配长筒靴及灰色圆帽,这套行头就是小说中维特嘱咐他下葬时一定要穿的。歌德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莉莉,没有留下一句道别的话,这当然让她和她家人非常憎恶。这种不辞而别说得好听一点叫不懂礼貌;不过歌德有时候待人接物的确有点冷酷无情。奇怪的是他居然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别人的痛苦浑然不察。这几个年轻人在瑞士游玩了一番,饱赏美景,可是歌德却没法忘记莉莉。从他所写下的动情文字中我们得知当时他是多么渴求她的爱。如此一来,瑞士之旅完全是个失败。
歌德回到了法兰克福,从我们现有的材料来看,不清楚这小两口是否还认为自己有婚约在身。他们仍然见面,还算频繁,仍然还爱着对方。很明显必须得有所行动才是,于是歌德的父亲提议他儿子去意大利远游一趟,一心想斩断这小两口的关系。这个提议正中歌德下怀,他满心欢喜地应允了。正当他准备行李的时候,年轻的魏玛公爵刚娶了黑森达姆施塔特的公主为妻,迎娶返回途中经过法兰克福。他极其热忱地邀请歌德前来魏玛小住几周。盛情难却,歌德接受了邀请,不顾他父亲极力反对他与这位王子结交,日程很快就确定了。这个时候歌德到底有没有鼓起勇气告诉莉莉他要远行,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凭借他在自传里透露的一件小事来猜测: 在他临行前两天的某个晚上,他在法兰克福的街道上漫步,突然发现自己站在莉莉的窗下。她正在弹钢琴,他听见她一边歌唱,唱的正是那首一年前他写给她的歌。“我抑制不住地觉得她唱得格外动听,”他写道。“听她唱完,我看见她起身,来回踱步,影子投射在百叶窗上;我尝试来去都无法透过厚厚的窗帘一睹她的芳容。我只得暗下决心要离开,不去打扰她,斩断对她的情丝……让我决定要离开我至亲的人儿。”十八个月后,莉莉嫁给了一位富有的银行家,找到了门当户对的归宿。
歌德到达魏玛的时候,本来准备只待上一两个月就走: 谁知造化弄人,他几乎在这里待了一辈子,只偶尔离开过几次。年轻的公爵非常喜欢他,很快两个人就形影不离。他们一同喝酒,一同狩猎,一同和路上邂逅的乡下女孩调情。魏玛公国那些稳重的官员都认为这个放浪形骸的诗人把他们的主公给带坏了,非常希望他早点走;可是公爵自己舍不得歌德,为了挽留他还给他在内阁中安排了个职位,发给他薪水,还配给他一幢河畔小屋。公爵要说服歌德在魏玛安顿下来是经过周密考虑的,因为歌德活力无穷、能力超群且足智多谋。接下来委派给他的任务越来越多,他都完成得极其出色。我知道,大家都认为当年歌德服从魏玛公爵的意志留在那里,实属他人生中一大错误决定。他是位诗人,了不起的诗人,可他却去做普通公务员就能胜任的工作。这么说有道理,不过别忘了当时他的处境: 他才二十六岁,有无限精力去享受人生,让人生充实。他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一旦被王公贵族这样的人所器重,他便唯其马首是瞻,也不能说他就错了。很自然他会抓住这个机会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可比法兰克福的中产阶级圈子要丰富多彩得多。他父亲一怒之下断绝了给他的经济资助。那个年代和现在一样,一位诗人绝不可能光靠写诗就能维生。文人墨客们得去给王公贵胄的子弟当家庭教师或者在大学里任职,拿点微薄的薪水才行。席勒当年是全德国最受欢迎的戏剧作家,都得靠翻译法文书籍才能勉为生计。
有些人很严厉地批评歌德去侍奉一个小小的德国亲王完全是自暴自弃,我不知道这些人认为歌德应该去做什么事情才叫做好。我一再强调过但却没人相信: 作家们并不喜欢缩在蜗居中挨饿受冻。歌德很快就步步高升,三十岁刚过已官至魏玛公国的首相要职。应公爵要求,神圣罗马皇帝授予了他贵族头衔,此后,他的正式头衔就成了: 枢机大臣冯·歌德阁下。他在魏玛安顿下来后没几个月就又一次坠入情网。这一次他的恋爱对象是骑兵统帅冯·施泰恩男爵夫人夏洛特·冯·施泰恩。她比歌德年长七岁,生过七个孩子,仅有三个活下来。她并不算美貌,但是身材非常轻盈修长,而且冰雪聪明。找到这样一位兴趣相投、无所不谈的对象同时又能专注聆听的听众,歌德自然心生欢喜。同往常一样,他又开始激情洋溢,发动攻势了,可是冯·施泰恩夫人只想和他做朋友,无意发展为情人,于是接下来的四年里她都一直在抵御他的攻势。后来歌德说服公爵邀请一位名叫科罗娜·施洛特的女演员来魏玛公国剧院里演出歌德写的剧本《伊菲革涅亚Iphigenia,古希腊神话人物,阿伽门农之女,险被其父祭神。》。上演宫廷专场的时候,科罗娜·施洛特扮演女主角,歌德扮演俄瑞斯忒斯Orestes,古希腊神话人物,阿伽门农之子。。观众从来没有看到舞台上出现过如此般配的一对璧人。也许,冯·施泰恩夫人就在这时感觉到歌德会离她而去,转投聪明迷人的女演员怀抱。她害怕失去歌德,这才应允了他的追求。后来的四五年里这对情人一直相处得十分融洽。
散文与神学家蒂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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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得书信几封,还有一只单薄的包裹,静躺在门厅桌上。我满腹狐疑,猜想这包裹里到底是什么。正如所有略具几分“臭名”的作家一样,我也常收到陌生人寄来的手稿,让我过目,寻求指点,也有人想让我帮忙引荐出版;出版商也向我寄来小说样本,大都是鸿篇巨制,让我点评一下,他们好用做出版宣传;有人给我寄过道德教诲之书,想要让我这个怀疑论者皈依他们的信仰;还有人给我寄过连篇累牍的条约合同,像是出自退休公务员或者退伍老上校的手笔,讲的都是只有专业人士才看得懂的深奥话题;还有人寄来薄薄的诗集,一看就是自费出版。这些书籍都让我痛苦不已,只得感慨: 这些装帧或精美或朴素的小书啊,你们寄托了作者多么巨大的成名之望!就算有人评论,也只匆匆浏览个几行;赠与好友留念,也只不过半小时之内翻翻完毕。想把每一本我收到的书全部读完绝无可能,更有可能的是这些书完全不值一读。我所能做的只是给每位作者寄去礼貌的回信,以示谢意,顺便告诉他们我非常期待写作闲暇之余能有足够时间饶有兴味地拜读大作,当然这并非实话。那天早上我读完来信后才打开包裹,拆封之时自然是镇定自若。我猜得果然不错,里面是一本书,可是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种。书很薄,八开本,小牛皮封面,尽管旧得不成样子,装订得倒是非常精美。书名叫《格言与论述,道德与神性: 摘自蒂乐生大主教著作,整理成集》。于1719年由“位于斯特兰德大街(The Strand,伦敦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与泰晤士河平行,以萨伏伊酒店和戏院著称。)凯瑟琳街路口处的J·汤生之莎翁头脑书店出版”。题辞是这么写的“谨献给最为优秀、最为虔诚与仁慈的淑女,卡纳封女伯爵卡桑德拉: 家世显赫,美德过人,地位尊荣,堪称女性楷模: 此大主教蒂乐生文集(只有最杰出人士才配读其文)由女伯爵您最为忠诚、最为谦卑、最为尽心的仆人,劳伦斯·艾克德题辞敬上,满怀谦卑、感激涕零、无比崇敬。”
此书末尾附上了雅各布·汤生出版过的书单,原来这位劳伦斯·艾克德(Lawrence Echard (约1670—1730),英国历史学家。)是斯托(Stowe,英国南部白金汉郡一村庄。)教区的执事长,著有三卷对开本《英格兰史》以及一本《教会通史: 从救世主基督降生到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立国》。这份书单里简直藏龙卧虎,有艾迪生(Joseph Addison (1672—1719),英国散文家,诗人,剧作家及政治家,与理查德·斯梯尔共创著名杂志《旁观者》。)先生的《意大利各地游记1701,1702,1703年》;有威廉·康格里夫(William Congreve (1670—1729),英国剧作家及诗人,代表作有《以爱还爱》及《如此世道》等。)先生的三卷本著作;还有弗朗西斯·博蒙特和约翰·弗莱彻(博蒙特(Francis Beaumont, 1584—1616)与弗莱彻(John Fletcher, 1579—1625)为十七世纪初期密切合作的两位英国戏剧家,著有剧本多部。)二位先生的七卷本作品,还饰有雕版画。雅各布·汤生是出版行业中备受尊敬的佼佼者,他出版过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王政复辟时代极具影响力的诗人、评论家、翻译家及剧作家。)的作品,而且大家都知道他从一个名叫艾尔默的人那里买下了《失乐园》(十七世纪英国诗人弥尔顿的著名诗篇。)的一半版权,这版权据说当年艾尔默以五英镑低价购得。我不记得是否看过十八世纪早期书店的图片,可是我想店面应该是小巧而幽暗,到处都堆满了书,店铺后面则是印刷作坊。雅各布·汤生发迹后在伦敦郊区巴恩斯购置了一处大宅,但很有可能他侄子一家(也叫雅各布·汤生)及合伙人仍然住在书店楼上。想必那时候那家书店就像现在的“邦帕斯”书店一样,书虫们在书架前流连忘返,随手翻阅;我的脑海里不禁泛起这样一幅有趣的画面: 当年,那书店里有一位来自牛津的年轻学者,刚获得神职,这时借道伦敦前往乡间去做贵族老爷家中的家庭教师。他无意中发现了约翰·弥尔顿两卷本的《诗歌全集》,好奇心驱使之下,终于抛弃成见,抽出一本打开来看看。身为牛津高材生,又是保皇党人,他必定咒骂唾弃弥尔顿曾做过“篡位者”(The Usurper,指奥利弗·克伦威尔,发动英国内战,推翻查理一世,建立英格兰邦联,并就任护国公。此处作者想象的时代是斯图亚特王朝已经复辟,故贬其为“篡位者”。)的秘书。可是等他读到眼前信手翻开的几行诗,定会惊惶失措,可又不得不承认实属上乘之作,他赶紧将书放归原位。此时一辆马车停在书店门口,下来一位优雅出众的女子,着装时髦,走进店里点名要奥维德(Ovid(前43—17),古罗马诗人。)三卷本的《爱之艺术》以及《爱之灵丹》。我正看着雅各布·汤生的出版清单,思绪天马行空之时,突然想起来为什么有人寄这本书给我了: 原来我在某本书中曾偶然引用过神学家蒂乐生某篇文章中的话,我当时一定是在哪部英国散文全集中偶然读到过,便惊为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