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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M.凯恩《邮差总按两遍铃》导读(一)

(2011-09-19 1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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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出版社

译文好书

詹姆斯.m.凯恩

邮差总按两遍铃

导读

孔亚雷

黑色

文化

分类: 书评专栏

死比爱更冷

詹姆斯.M.凯恩《邮差总按两遍铃》导读(一)

文:孔亚雷

詹姆斯.M.凯恩《邮差总按两遍铃》导读(一)

 

    我爱读侦探小说。更准确地说,我爱读硬汉派侦探小说。再准确一点说,我爱读硬汉派侦探小说(在侦探小说中)。我不喜欢——事实上是讨厌——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不喜欢艾勒里·奎恩。不喜欢迈克尔·康纳利。更不用说东野圭吾。我不喜欢他们的理由,用V.S.奈保尔的话说(奈保尔讨厌所有的侦探小说),是因为“一大堆矫揉造作遮遮掩掩声东击西的琐碎细节,最后只为了一个无聊虚假的结果”。但硬汉派侦探小说不同。(我不明白奈保尔为什么同样讨厌硬汉派,就像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讨厌音乐,孩子和狗。)当然,谋杀和追寻凶手仍然是硬汉派作品中的重要元素,但其中更重要更核心的因素——使硬汉派之所以成为硬汉派的因素——是弥漫在故事中的那种黑色气氛。形成这种气氛的,是刀刃般锋利的句式,是闪烁寒光的冷幽默,是狭窄而风格化的第一人称视角,更是那种特殊的,充满命运感的绝望。正是这种绝望(而不是智力和胆量),促使硬汉侦探们在破案时往往更注重行动,而不是推理——他们根本不屑于推理。(据说有位记者在采访雷蒙德·钱德勒时问他,《长眠不醒》中有个重要人物在小说后半部突然不见了,是怎么回事。哦,我把他忘了,钱德勒回答说,我常常写到后面就忘了前面。)他们更多时候不是坐在摇椅上叼着烟斗苦思冥想,而是在街头迷失、等待和误打误撞。如果说他们比我们更强硬更冷酷更耐心,甚至更有智慧,那只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更绝望。

    但硬汉派作品似乎也在告诉我们,绝望并非我们想像的那么糟糕。绝望自有绝望的力量(就像希望也有希望的无能)。绝望也可以成为一种武器——用来对付这个残酷而又荒诞的世界。几乎所有——尤其是优秀的——硬汉派侦探小说都在为我们现场演示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以至于有时候书中的侦探故事看起来就像一个无所谓的演示道具。所以当我们合上一本美妙的硬汉派作品时(比如上面提到的《长眠不醒》),感受到的不是传统英式侦探小说那种解谜或伸张正义的快感,而是一种更富文学性的,淡淡的,动人的心碎。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硬汉派比传统的侦探小说离文学更近。事实上,正是在硬汉派的影响下,出现了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文学样式。比如罗贝托·波拉尼奥,这位后现代主义小说大师(《荒野侦探》和《2666》的作者,被称为继马尔克斯之后最重要的拉美作家),曾经半严肃半开玩笑地说他认为当今最好的英语小说家是詹姆斯·埃尔罗伊(美国著名犯罪小说家,风格冷硬极简)。比如村上春树,无论是文体还是故事架设,都深受硬汉派主将雷蒙德·钱德勒的影响。而最有力的证据则是加缪,他公开声称《局外人》的人物和风格灵感来自于詹姆斯·M.凯恩的《邮差总按两次铃》。

 

    很多人——甚至包括硬汉侦探小说的爱好者——都会对詹姆斯·M.凯恩这个名字感到有些陌生,同时又对《邮差总按两次铃》这个名字感到有些熟悉。这并不奇怪。这是一个作家的某部作品过于有名的结果。作品的光芒掩盖了作者(就像《飘》。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部小说,但我怀疑有多少人能报出它的作者名字——我就不能)。《邮差》之所以有名,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它极其畅销。传记作家罗伊·霍普斯称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而在被波士顿警方因“过分渲染色情和暴力”列为禁书之后,更刺激了它的销量和知名度。它至今仍长销不衰。在某种意义上,跟莎士比亚和《爱丽丝漫游奇境》一样,它已经成为一种经过时间考验的经典文本。二是因为电影。它先后四次被拍成电影,是黑色电影里无法绕过的一个名字。这些电影在世界各地广为放映,以至于有不少人以为它只是一部电影,而不知道它本来是一部小说。第三个原因,也是最本质和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因,在于它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它被公认为是硬汉派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并位列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跟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它拥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正是这个声音影响了加缪),并用这个极其个人化的声音,在读者内心引起了普遍的共鸣。

    而詹姆斯·M.凯恩这个名字之所以几乎被人遗忘,除了《邮差》太有名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虽然之后又出版了十几部小说,但无论是销量还是质量,他再也没有写过超越《邮差》的作品。

 

    凯恩1892年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父亲是位著名的教育家(曾任华盛顿大学校长),母亲是名歌剧演员。家庭对他的影响可以用两个词总结:宗教和歌剧。他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定期参加宗教聚会(凯恩讽刺他们是“宗教仪式的美食家”),虽然颇有个性的凯恩十三岁时就决定不再信仰上帝,但从出生时起就时刻包围着他的浓厚宗教氛围已经渗入了他的血液,对上帝(以及上帝所附带的道德伦理)那种半信半疑,既抗拒又向往的矛盾心理始终贯穿在他的生活和作品中。此外,凯恩继承了他母亲对音乐——尤其是歌剧——的热爱,在母亲的影响下,他甚至一度渴望成为一名歌剧演员。但同样也是他母亲打消了他这个念头,她告诉凯恩要唱歌剧,他的嗓子还不够好。我们可以想像,听到这话时他该是多么失望。我们也完全可以想像,出于一种移情,歌剧这一艺术形式是如何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了他的写作(这点我们后面还会讲到)。

    1910年,十八岁的凯恩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或者说想干什么。他试过教书,唱歌,检修公路,推销保险,以及写作。他最终选定了写作。凯恩的写作生涯是从记者开始的,他曾历任《巴尔的摩太阳报》的报道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驻法国的战地记者,《纽约世界报》编辑,以及《纽约客》执行主编。他在著名的《纽约客》没呆多久,就因为跟主编不合和更高的薪水而去好莱坞做了编剧。但无论是在他自己看来还是在他的雇主派拉蒙公司看来,凯恩都不是一个好的电影编剧。那是1933年——那一年他只挣了三千美元。美国依然笼罩在1929年经济大萧条的阴影之中。他已经进入四十岁。在编剧合同到期,开车逛遍了南加利福尼亚,并写了几个引人注目的惊悚短篇之后,在著名出版人诺普夫的鼓励下,他开始写那本将改变他一生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故事原型来自于1927年发生的一桩谋杀亲夫案。三十一岁,有着“斯堪的纳维亚式冰冷眼神”的金发美女露丝伙同她的情夫,紧身胸衣推销商贾德,用吊画绳勒死了自己的丈夫艾伯特,并企图骗取她之前瞒着丈夫替他买下的个人意外保险金。性爱与谋杀,媒体的连续炒作,加上《纽约每日新闻》上刊登的一张露丝坐电椅的大幅照片,使这个案件一时轰动全美。凯恩小说开始部分的情节设置几乎跟真实案件如出一辙,只是将人物和事件变得更典型化和戏剧化:这次的情夫叫弗兰克,一个喜欢四处流浪,年轻英俊的小混混,小说以他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次的冷美人不是金发而是黑发,她叫科拉,用弗兰克的话说,“除了身段外,她真的算不上什么绝色美人,可她神态忧郁,嘴唇向外撅得老高,我不由得想替她把外撅得嘴唇给捣进去”;科拉的丈夫尼克,一个“软绵绵,油腻腻,个头不高,头发又黑又卷”,没事喜欢吊几嗓子的希腊人,经营着一家加油站、修车铺和小餐馆合为一体的路边小店。通过制造一场假车祸,弗兰克和科拉谋杀了尼克。但与真实的案件不同,这次科拉没有坐上电椅。不仅如此,在同保险公司经过一番曲折惊心的较量之后,他们还获取了一笔巨额保险金。但故事并没有结束,事实上,故事真正的高潮才刚刚开始:从此以后——跟童话里常用的句式正好相反——他们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那种不幸是如此深切和令人绝望,你甚至会感觉到,他们比坐上电椅的露丝更惨。他们开始互相猜疑,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直到最后互相死亡。

    凯恩最初想把这部小说取名为《Bar-B-Que》,意思是“户外烧烤”。但出版人普诺夫不喜欢这个标题(凯恩自己大概也不太喜欢)。最终小说定名为《邮差总按两次铃》。关于这个传奇标题的来源有许多版本。其中比较可信的一个版本是凯恩从露丝案件的法庭告白中获得了灵感:露丝为了让她背着丈夫买下的保险单能秘密送到自己手里,吩咐邮差按两下铃作为信号。但其实来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标题不仅奇特,神秘,而且完美地契合了小说的内容和主题。虽然小说中既没有邮差也没有门铃,但有许多“两次”:两次谋杀,两次车祸,两次审讯,两次死亡,甚至两只猫。请注意标题中的那个“总”字,那或许是最能表现命运感的一个副词,它和“两”这个量词一起,暗示了命运的无法拒绝。这里的邮差,当然就是命运之神,而门铃则是被他按响的命运之音。

    只要稍加留意,我们就会发现,小说中处处都回荡着这位邮差的门铃声。虽然故事的每一步进展和转折都显得合情合理符合逻辑,但每个人的行为似乎都不由自主——弗兰克不由自主地迷上了科拉(“我能闻到她的味道。”这句话像重复装饰音一样反复出现);他和科拉不由自主地要杀死尼克(“咱们命中注定要杀死他,因为任何别的招咱们都试过了。”);甚至尼克也好像在不由自主地找死(在第一次浴室谋杀失败之后,弗兰克和科拉决定分道扬镳,各自回到过去的生活,是尼克把弗兰克又一次拉进了自己与科拉之间,并亲手安排了导致自己被害的汽车之旅)。一句话,他们无法控制自己。他们不想那样做,但他们不得不那样做。他们不想给命运的邮差的开门,他们装作没听见,但邮差总按两次铃。而当他们打开门,迎接他们的将是命运送来的两件包裹:爱与死。

    于是他们先是无法控制地相爱,然后又为了这份爱无法控制地去杀人。然而讽刺(而又意味深长)的是,当他们历经波折,终于将所有爱的障碍——丈夫、法律和贫穷——都一一清除的时候,原来那份似乎无坚不摧的爱本身却坍塌了。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死比爱更冷。因为爱,真正的爱,纯粹的爱,比我们想像的更虚幻,更脆弱,更经不起考验。所以在谋杀发生之后,在地方检查官的威逼利诱之下,面对死亡的恐惧,科拉和弗兰克这对坚定的恋人几乎立刻就背叛了对方。面对彼此的背叛,科拉说了这样一段话:

 

    咱们只是两个不中用的人,弗兰克。那天夜里,上帝吻了咱们的额头。他给了咱们两个人所能拥有的一切,可咱们就是不能享有那一切的料。咱们享有了全部的爱,但是咱们却承受不住,一下子垮了。那种爱就像是一架大飞机的引擎,它带着你穿过天空,一直去到了山顶上。可要是你把那种爱放进一辆福特汽车里,它就会给震得粉碎。咱们就是这样,两辆福特汽车,弗兰克。

 

    “那天夜里”指的就是他们成功谋杀尼克的那晚。就像一条抛物线,在谋杀实施之前,他们的爱一直处于上升状态(正是这种状态催生了他们的杀意)。为了制造车祸的假象,

 

    我先把胳膊缩回去,然后使劲儿朝她眼睛打去。她摔倒了,就倒在我的脚下,两眼闪闪发光,乳房颤动并尖尖隆起,向上直指着我……我们互相睁大着眼睛凝视着对方,同时还互相拥抱着,尽可能靠得更紧。那时候,我就算面临下地狱的危险,也不会怎么在意。我一定要得到她,就算给绞死也不在意。

 

    正是在这里,在与死神的短兵相接中,他们的爱达到了抛物线的顶点——然后开始直线下降。所以,与这一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逃脱了法律制裁(并骗取了保险金),安然回家的那一晚。同样是做爱(两次做爱——又一个两次),感觉却有天壤之别:

 

    我把她的衣服全扯去了……她闭上眼睛,躺在枕头上。她的一缕缕头发弯弯曲曲地落在她的肩上。两眼漆黑,乳房不再是紧绷在一起,正对着我,而是柔软地松散开,形成两大团粉红色的斑痕。她看上去就像是世界上所有妓女的曾祖母。

 

    这是一场爱神与死神之战。当然,死神赢了。尼克的死像高山一样压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心神不宁。而他们自己的死——对死的恐惧——让爱瞬间就变成了恨。(因为,就像弗兰克说的,“爱要是与恐惧掺杂在了一起,就不再是爱,而是恨了。”)也许惟一能再次与死神对抗,或者说能让爱神复活的,就是生命——新的生命。在经历了六个月的争吵、酗酒、噩梦和猜疑之后,科拉告诉弗兰克她怀孕了。这重新给了他们爱的勇气。他们决心开始新的生活。“那将是甜蜜的吻,”科拉对弗兰克说,“而不是喝得醉醺醺的吻。是带着美梦的吻。是来自生命而不是死亡的吻。”第二天他们在市政厅结了婚,然后去海滩游泳。乳房的形象在这里又一次出现:

 

    一个大浪汹涌而来,把我们托得很高。她把一只手放到乳房上,让我看海浪如何把乳房掀起。“我喜欢这样。它们大吗,弗兰克?”

    “我今儿晚上再告诉你。”

    “我觉得它们很大。我还没有告诉你呢,怀孕不仅使你知道自己这就要创造出另一个生命来,还使你的身体也起了变化……这是生命。我已经可以感觉到它在里面了。这对咱们俩来说,都是一个新生命。弗兰克。”

 

    但这时邮差再次按响了门铃。从海滩匆忙赶往医院的途中(科拉觉得肚子不舒服),他们发生了车祸——第二次车祸。不过这次是真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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