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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耶茨《十一种孤独》连载:《与鲨鱼搏斗》二

(2010-01-12 14: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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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出版社

译文好书

理查德·耶茨

十一种孤独

连载

文化

分类: 书摘连载

理查德·耶茨《十一种孤独》连载:《与鲨鱼搏斗》二

 

芬尼很享受这种说教。可恶的是,在一个旁观者看来,索贝尔用太长时间才明白别人凭直觉就能知道的事:芬尼是个胆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门,他就会软下来。这是个脆弱的神经质男人,兴奋时,他会流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腻腻的头发,结果手指把他的发油,就像他的一丝人品一样,传播到他碰触的任何东西上:他的衣服、他的铅笔、他的电话,还有他的打字机键盘。我猜他当执行主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愿意忍受克拉姆对他的那种欺辱:他们的编辑会议总是从克拉姆的咆哮开始,克拉姆从他的格子间后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的马上跳起来,急匆匆地跑进去了。于是,你听到克拉姆冷酷而单调的质问声,还有芬尼气急败坏哆嗦着的解释,最后总是以克拉姆一拳打在他的办公桌上结束。“,芬尼。不,不,!你怎么回事?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听懂?好吧,好吧,滚出去,我自己来做。”一开始,你会想,芬尼干嘛要忍受这个——没人需要一份这样糟糕的工作——可是答案就像事实摆在那里,《劳工领袖》只有三篇署名文章:一篇是来自报业辛迪加[1]的毫无新意的体育特写,一篇呆板无聊的专栏“今日劳工,作者:朱利斯·克拉姆”,这篇文章占了整个社论版,报纸最后还有一篇两栏的带框文章,标题是:

 

百老汇直击

作者:斯·芬尼

 

    在文章左上角甚至还有指甲大小的作者照片,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自信地露齿而笑。文章尽量从劳工角度出发,东指西戳地写点东西——比如,来上一段关于演员工会的报道,要不就是后台工作人员工会——可是大多数时候,他开门见山,以两三名真正的百老汇及夜总会专栏作家的笔法写道:“你听说过科巴[2]里的当红女歌星吗?”他会问那些工会头头;接着他告诉他们她叫什么名字,还有两条按语,一条淘气地写上她的胸围臀围尺寸,一条简单地说明她“来自”哪个州,他会这样结束:“全城沸腾,人们蜂拥而至。他们断言,对此本编辑部全体同仁一致同意:此位女士很有品味。”没有读者会想到韦斯·芬尼的鞋子需要补了,也想不到他会没有任何免费门票,除了看场电影或蹲在自动快餐店[3]里吃上一个肝泥香肠三明治外,他从不外出。他用业余时间撰写专栏,挣点外块——那数目,我听说是一个月五十美元。因此这是彼此满意的交易:花一笔小钱,克拉姆绝对奴役着他的受鞭伴读[4];受点小折磨,芬尼可以把剪报粘在剪贴簿上,把《劳工领袖》上的所有垃圾剪下来扔进他带家具的房间里的废纸篓里,睡前小声说个不停,直到睡着,再做个彻底自由的美梦。

不管怎样,就是这个人,可以让索贝尔为他的新闻报导中的语法问题而道歉,看着这一幕,真令人伤感。当然,也不可能永远这样。一天,它终于结束了。

那天,芬尼把索贝尔叫了过去,向他解释什么是分裂不定式[5],索贝尔蹙着眉,努力理解着。他俩都没发现克拉姆一直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听着,他盯着湿乎乎的雪茄嘴在研究,仿佛味道极差。他的办公室离这里只有几尺远。

“芬尼,”他说。“你应该去当英语老师,在高中里谋个职位。”

芬尼一惊,想把铅笔别在耳朵后面,却没注意那里已有一枝了,两枝铅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嗯,我——”他说。“我只是想我——”

“芬尼,这我不感兴趣。把铅笔捡起来,请听我说。仅供参考。我们不指望索贝尔先生是个精通文学的英国人,他该是受过教育的美国人,而对此,我完全相信。我说清楚了吗?”

当索贝尔走回自己的办公桌时,脸上的表情仿佛从监狱获释归来。

从那时起,他放松下来;或者说几乎是从那时起——与这种转变牢牢粘在一起的是奥利里的帽子。

奥利里是城市大学刚毕业的学生,编辑中最优秀的人之一(打那以后他干得很好;现在你经常能在某份晚报上看到他的署名文章),那年冬天他戴着顶帽子,是那种防水布做的,雨衣店里就有的卖的帽子。这帽子并没什么特别时髦之处——实际上,它松软下垂,奥利里戴上它脸显得更小——可是,索贝尔心里一定对这顶帽子羡慕不已,把它看作记者身份的象征,或者洒脱不羁的象征,因为一天清晨,他戴着顶一模一样的帽子来上班,只不过是全新的。可戴在他头上比戴在奥利里头上更糟,特别是他穿着那件粗笨的外套。但他似乎很喜欢这顶帽子,为了配这顶帽子还慢慢形成了一套新的做事风格:每天上午,当他坐下来打例行电话(“我是《劳工领袖》的利昂·索贝尔……”)时,食指轻轻一弹,让帽子往后翘起;当他有采访任务要外出时,他把帽子潇洒地往前一拉;当他回到办公室写他的报道时,他把帽子一扔,让它旋转着挂到衣帽钩上。一天结束,临下班时,他把定稿扔进芬尼的文件篮里时,帽子斜斜地遮住一侧眉毛,然后他绕着肩膀一甩大衣,貌似随意地扬手再见,然后大步走了出去。那时我心里总有着一幅他的画面:他一路坐地铁回布朗克斯[6],研究着漆黑的地铁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

看来他立意要热爱这份工作。他甚至把家人的照片都带来了——疲惫可怜的妇人和两个孩子——他用透明胶带把照片贴在桌上。而我们其他人,除了一盒火柴,从不会留任何个人物品在办公室过夜。

二月末的一个下午,芬尼把我叫到他油腻腻的办公桌前。“麦凯布,”他说。“想不想为我们做个专栏?”

“什么样的专栏?”

“劳工杂谈,”他说。“坦率的工会栏目,从杂谈或闲聊的角度出发——小幽默、人物这类的东西。克拉姆先生认为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栏目,我跟他说,你是这个栏目最合适的人选。”

我不否认我有点轻飘飘(毕竟,我们都局限于我们所处的环境),可是我也有点怀疑。“我能署名吗?”

他开始紧张地眨巴眼睛。“哦,不,没有署名,”他说。“克拉姆先生不想让这个变成署名文章。听着,这些家伙会把他们得到的所有信息给你,你只要把它们收集起来,组织一下。这只是你在上班时间干的活,是你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也是我日常薪水的一部分,”我说。“对吗?”

“没错。”

“不,谢谢,”我告诉他,接着,我觉得自己很是慷慨,我建议他找奥利里试试。

“不,我已经问过他了,”芬尼说。“他也不想做。没人想做。”

当然,我本该猜得到,他按名单挨个问过了办公室里的每个人。从这时已将近下班来看,我断定我接近这名单的末尾。


[1] 报业辛迪加:向各报纸杂志出售稿件供同时发表的企业。

[2] 科巴:Copa,即Copacabana,是纽约西三十四街十一道560号上的一家著名的夜总会的名字。

[3] 自动快餐店:Automat,提供简单的饮料、食品,顾客投币购买。

[4] 受鞭伴读:陪太子读书,代受鞭责的替罪羊。

[5] 分裂不定式:split infinitiveto 与动词之间加进副词的不定式。

[6]布朗克斯:Bronx,纽约五大区之一,纽约市最北端的黑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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