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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布莱森《闪亮的日子》连载八

(2009-12-03 14: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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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出版社

译文好书

比尔布莱森

闪亮的日子

连载

文化

分类: 书摘连载

比尔·布莱森《闪亮的日子》连载八

 

    偶尔,她的健忘让人到了绝望的边缘,特别是当她赶时间时。我记得一个特别匆忙、慌乱的早晨,那时我还很小——太小了,不管怎样,小得完全信任别人,真是笨死了——她给我穿上姐姐的旧卡布里裤,让我上学去。这裤子是明亮的青柠色,很紧,屁股上还有点裂开。裤腿只齐我小腿四分之三处。我从后厅镜子里打量自己,迷惑而怀疑。我看起来像《双重保险》中的芭芭拉·斯坦威克。

    “这不对,妈,”我说。“这是贝蒂的旧卡布里裤,不是吗。”

    “不是,宝贝,”我母亲安抚我说。“它是海盗裤,非常时髦。我相信《日落大道77号》里的怪人库克森(怪人库克森:Kookie Kookson,电视系列剧《日落大道77号》中的男主角,是五、六十年代青年人的偶像,言行举止怪异,梳着当时看似怪异的发型,在电视里不是扭胯、摆造型,就梳头发。Byrnes and Connie Stevens 乐队在1958年有首热门歌曲,名字就叫《怪人、怪人,借我你的梳子》)穿过。”

    库克森,一个大方地梳着飞机头的明星,电视上每周播出,颇受欢迎。对我来说是个英雄,实际上,对于许多喜欢有趣发型的人来说他也是。他能够接受新奇事物,那是肯定的。所以人们把他叫做怪人。即使这样,我还是感觉不对。

    “我想他没穿,妈。因为这是女孩子的裤子。”

    “他穿了,亲爱的。”

    “你敢向上帝发誓吗?”

    “噢,”她转移话题。“你这周再看看,我肯定他穿了。”

    “可你敢向上帝发誓吗?”

    “噢,”她又说。

    所以我就穿着这裤子上学去了,几里外都听得到笑声。那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如此。校长,非正常巨胸夫人,在通常情况下是那种即使椅子着火了,也不会挪一下屁股的人,那天竟特地来看我,笑声之剧烈竟绷掉了她上衣的一颗钮扣。

    当然怪人从不会穿哪怕些微有点像卡布里裤的东西。放学后我问姐姐。“你开什么玩笑?”她说。“怪人库克森可不是同性恋。”

 

    你不可能因母亲健忘而老是责怪她,因为这是一种显而易见、无可救药的病态,一种怪癖,是她的本性。我们可能会因为她对圆点花纹面料和双色鞋的热爱而感到恼怒。她就是那样。再说她为此用了一千种法子来补救——对每一次错误,她都温柔和蔼、耐心大方、真诚迅速地道歉,并渴望做出补偿。这世上人人都喜欢母亲。她相信一切,没有坏心眼。她从不提高嗓门说话,对任何要求从不说不,从不说其他人的坏话。她喜欢每个人。她活着就是做三明治。她希望每个人都快乐。她几乎每周都会带我去吃饭、看电影。这是我和她共同做的一件事。

    父亲因为工作原因,很多周末不在家,所以每到星期五,实际上确定无疑,母亲会对我说,“今晚我们去毕肖普吃晚饭,然后去看电影,你说怎么样?”听上去好像是个难得的款待,其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是这样过的。

    因此,星期五放学后,我会赶紧回家,把课本往厨房桌上一放,抓一把曲奇饼,出发去市中心。有时候我会搭公共汽车,但通常我会省下钱,走路去。到市中心只有几里路,如果我沿着格兰德大街走(这里没通公共汽车;它们给流放到英格索尔去了——那是佣人上街的入口),一路上让人愉快。我非常喜欢格兰德大街。那时候,从市中心到西郊路两边全都是高高耸立、纠缠盘结的榆树,这是最美丽的林荫树,一到秋天,金黄的落叶纷纷飘落,铺满路面,穿行其间,其乐无穷。不仅于此,格兰德有一条街应有的气息。办公楼和公寓紧贴马路而建,令这条街十分友善。格兰德大街还有古老的住宅——流光溢彩的大厦,几乎所有的大厦都有角楼、塔楼和门廊,看上去像船甲板——尽管这些建筑现在大部份都作他用,如办公室、殡仪馆之类。时不时有几幢庞大机构的建筑物明智地穿插其间,作为间隔:花岗石教堂、天主教女子高中、庄严的康曼德酒店(直通大街的一条走道上摆满了遮阳伞——有点曼哈顿的怡人感觉),还有一座怪异的孤儿院,那里从没见过孩子玩耍或站在窗口;而州长官邸,一幢简朴的大厦,插着白色旗杆和国旗。一切看来比例得当,位置准确,精心装扮过。这是最完美的街。

    走到规模庞大、笨重得像工业建筑的梅里迪斯出版(美国最大的女性出版集团,《美丽家园》是它的旗舰杂志。)大楼(《美丽家园》的家)这儿,就算出了住宅区,进入市中心。格兰德街在这里突然往左一个急转弯,好像突然想起有个重要约会似的。当初,本打算从这里开始,让这条街像中西部的香榭丽舍大街一样继续朝市中心进发,直抵州议会大厦的台阶。这种设计考虑的是当你沿着格兰德前行时,你望向前方,正中间就是金色光芒笼罩下的议会大厦。(它本国最好的建筑之一)。

    可是在十九世纪下半叶规划这条街时,某天夜里下了场暴雨,显然土地测量员的量杆给移动了——至少我们听说是这样——道路偏离了正确路线,使议会大厦奇怪地偏离了中心,结果看上去好似逃跑时给当场捉住一般。对此有人珍爱,有人不愿提及,真真怪哉。我作为一个不厌其烦、沿着这条街从西往东走向市中心的人,老是面对如此不恰当,如此不正常的景色,我常想:这么一大队人马修这样一条重要的路,却从没有人抬起头来看看他们在朝哪里修。

    得梅因市中心最初的几条街区略微有点破旧,但还算宜人。那里有昏暗的酒吧、名声可疑的小旅店,邋塌的办公楼,商店里卖的东西也很古怪,如橡皮图章、桁架什么的。我很喜欢这一带。在这里总有机会听到楼上窗户里传出的激烈争吵,我满怀希望接下来有枪声,能见到有人从窗户里掉出来,落到遮阳蓬上,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至少能见到有人手捂淌血的胸口,蹒跚着走出大门,轰然扑倒在街上。

    很快,市中心就体面得多、真实得多地矗立在前方,很像一个真正的闹市。这个大都会悸动的心却相当谦逊——仅只有三到四个街区宽,四到五个街区长——可它有密密麻麻的高大砖砌建筑,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生活。空气有点脏,有点忧郁。来往的人们,步伐大,节奏快。它是严格意义上的城市。

    到市中心后我有条永不改变的路线。首先我会去平基,这是信孚大厦里一间卖笑话和新奇小玩意儿的小店,那里有许多沾满灰尘的恶作剧小玩意儿——如:里头有苍蝇的塑料冰块、卡嗒作响的牙齿、橡胶做的粪便,各种场合的玩具都有——从没人买。平基的存在只是哦市中心无所事事的水手、打零工的、还有小男孩提供一个去处。我不知道它是如何撑下去的。我只能假设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你无需卖太多东西就能维持下去,不会关张大吉(原作者注:我从见多识广的消息人斯蒂芬·卡兹处得悉,平基主要靠售卖柜台下的色情杂志生存。我当时压根不知道。)。

    看过那里的所有东西后,我会在弗兰克尔店里的夹层兜上一、两圈,然后去洋克商场的书店里去看看最新的《哈迪男孩》(《哈迪男孩》:Hardy Boys,至今已七十多年,男生侦探系列小说,作者为众多写手,署名基本不变。)有没有到。通常我还会去伍尔沃斯长长的冷饮柜台喝上一杯他们店里最有名的绿河饮料,有糖浆、冒绿色汽泡的清爽饮料,那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男学生的开胃酒,最后朝着第八街和罗卡斯特街交汇处的R&T(纪事报和论坛报的缩写)走去。在那里我总会花一两分钟朝阔大的厚玻璃窗里张望一下,窗户跟街道齐平,可以看到里面宽敞的印刷车间——我常想,这可能是看轧报纸的最好去处——接着走向通往纪事报休息间的时髦的旋转门,为了休息间侧室里那个巨大而缓慢转动的地球仪,我总要在休息室里恭敬地停上几分钟,瞻仰旁边房间里的地球仪,它前面有玻璃挡着,玻璃摸上去总是温热的,真有意思。

    《纪事报》颇以这个地球仪为荣。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球仪之一:大地球仪显然不容易造。这个至少有我两倍大,制作、漆绘十分精美。地球仪按照科学、精确的角度绕轴倾斜,以与地球自转相同的速度旋转,每二十四小时完成一次旋转。简言之,它神奇,庄严——得梅因市除毕肖普餐馆里的原子能抽水马桶外,最佳技术奇迹非此莫属,显然它们已自成一派。因为它那么大那么雄伟、栩栩如生,你看着它就像看着真正的地球一样,我绕着它走,感觉自己像上帝。即使现在我想着地球上的国家,我看它们就像看到它们在那个大球上的样子——如坦噶尼喀(坦噶尼喀:非洲中东部以前曾存在过的一个国家。它在1920年以后成为英国的一个托管地,在1961年独立,1964年与桑给巴尔合并形成坦桑尼亚)、罗得西亚、东、西德国,汤加群岛。地球仪除了我也许还有其他粉丝,但我从没见过任何路过的人朝它哪怕看上一眼。

    5点30分,一分不差,我会坐电梯上到第四层的编辑部——一个典型的编辑部,甚至有个摆动门,你像《小报妙冤家》里的罗塞琳德·拉塞尔一样轻松自信地穿过这门——穿过体育部,冲那儿所有人打个招呼,说声“嗨”(毕竟他们是父亲的同事),经过卡嗒卡嗒响个不停的电报机,把自己摆到妇女部母亲办公桌前。我能看到她优雅地坐在灰色金属办公桌前,头发略有点歪,在她的打字机上不停地敲,那是台古老的史密斯·科罗拉牌竖式打字机。我愿意付出一切——真可以说一切——只要能再次穿过那门,看到体育部那帮家伙,经过他们来到我亲爱的老母亲埋头打字的桌前。

    我的到来总能让她又惊又喜。“哎呀,比利,你好!我的天啊,又到星期五了?”她会这样说,好似我们好几周没见面了。

    “是的,妈妈。”

    “好,我们去毕肖普吃饭,然后去看电影,你说怎么样?”

    “那太好了。”

    接下来,我们会静静地、心满意足地在毕肖普吃晚饭,饭后散步到市中心某家电影院看电影。市里有三家宏伟而古老的电影院:派拉蒙、得梅因和雷电华,每家都像鬼火荧荧的巨大地穴,装修得格调优雅,让人回忆起古埃及鼎盛之时。派拉蒙和得梅因两家影院都能容纳1600人,雷电华稍少些,尽管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每次放映时能有三、四十人就不错了。从来也没有,今后也不会有比电影院更好的消磨星期五晚上的地方了。坐在一立方英亩的黑暗里,手捧一大盆奶油爆玉米花,面对着巨大的荧幕。荧幕大得你看得清电影里书架上的书名,日历上的日期,驶过汽车的车牌。真是太神奇了。

    五十年代涌现出大批优秀电影。《变形异体》、《X星来客》、《飞碟入侵地球》、《外太空来的僵尸》、《惊异巨人》、《人体异形》、《奇怪收缩人》都是那个充满无穷想象力的年代的颇具灵感的创造。然而,我和母亲从来不看这些。我们看剧情片,演员通常都是二三线影星——理查德·康特、伊莉莎白·斯科特、拉娜·透纳、丹·迪厄耶、杰夫·钱德勒。我自己从来也不明白这些电影有何吸引人之处。五十年代电影里的人只会忧郁地、一本正经地、责难地说、说、说。那些角色几乎总是在说话时掉过脸去,对着书架、落地台灯说话,而从不对站在他们面前的人说。这点颇为费解。有时候音乐变得很响,角色之一会(通过幕布)告诉另一人他们再也受不了了,他们要走。

    “我也是!”我会调皮地对母亲说句俏皮话,轻松溜达到男洗手间,换个场景。市中心这家剧院的男洗手间巨大无比,柔和的灯光抚慰你的心,时髦极了。里面有全身穿衣镜,所以你可以在那里练习枪手拔枪的姿势,还有好几种机器——梳子售卖机、避孕套售卖机——差不多伸手便可摸到。长长一排厕所隔间,它们的那些隔板让你看得到旁边隔间里上厕所的人的脚,对此我从来不明白,到现在也没弄懂。(想不出在一个独立环境里,看到隔壁人的脚对谁会有什么好处。)我的标志性动作是:进到最左手边的隔间,锁上门,从隔板下面爬到隔壁去,这样一间一间直到我把它们全锁上。这能给我一种奇怪的成就感。

    天知道为了完成这个小小的壮举,我爬过些什么,但那时我真是蠢死了。我是说真的,蠢到家了。我记得六岁那年我整场电影都在抠座位下有趣而好闻的东西,还以为是座位本身的东西,后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以前观众嚼过后吐出来的口香糖。

    我为自己可笑而不卫生的行为恶心了两年,一想到我用这只摸过别人吐掉的口香糖的手指吃奶油爆米花和一大袋果冻糖就恶心不已。我甚至——噢,呸呸!呸呸!——舔过那些手指,急切地将一桶桶梅毒口水、无法分门别类的泔水从吐出的箭牌和果汁口香糖转移到我干净的嘴里,光滑的消化道内。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最多几小时——我便陷入精神错乱胡言乱语的状态,发烧痛苦得死去。

    看完电影,我们常在陶德屋停留,吃那里的馅饼——这是格兰德大街上一间热气腾腾的小店,店里舞动着的油火、坏脾气的侍应,舒适完美。陶德屋不过是间小砖房,只有一个柜台,几张旋转高脚凳,但从没哪个封闭的空间能制作出这样精美的食物,能在寒冷的冬天提供比这更宜人的温暖。那些馅饼——层层酥皮,奶油夹心,总是慷慨地切成大块——真乃盘中的极乐天堂。通常这是整晚的最高潮,但这个晚上,我心烦意乱、悲愤不已。我觉得肮脏,又觉得死到临头。我做梦都没想到还有比这更糟的事会降临到我身上,可实际上它就要发生了。我坐在柜台前,无所事事地戳着面前的香蕉奶油派,为自己感到难过,为我判了死罪的肠道难过,我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后才发现坐在我旁边的老人也正从这个杯子里喝水。他大概200多岁了,两边嘴角都沾着灰色的唾沫星子。当他把杯子放下时,一些小小白色的咀嚼物沉到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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