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展到现在(已修正为“互换人生28年”),虽然当事人们依然持续为纷争加码,但媒体舆论却早已显露出疲态。无论是“姚郭两家之斗”,还是“婆媳争产风波”,基本上都已耗尽媒体舆论的耐心。于此各方走向法理对峙环节,也算是可预料的结局。
有必要说明是,法理对峙环节肯定会有高下之分、输赢之别,但回到当事人们的精神世界里,可能遗憾就是遗憾,很难因法理尺度的定性,就能放下过去的一切。因为这其中既存在“生育之情不可抹的事实”,也存在“养育之情不可负的情理”。
当然有人又要拿“真相”说事儿,认为真相如果没有被“全面查实”,谈所谓“情理弥合”还有些为时尚早。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早和晚的问题,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各方的互相弥合已经不太可能,而留有的余地也只是“自我弥合”。
就比如,“郭家父母”和郭威未来怎么相处?郭威又该怎么面对“姚家父母”?甚至从姚策妻子来讲,她又该怎么跟“郭家父母”保持关系?再往远探一些,姚策和郭威各自的孩子,又该跟“郭家父母”和“姚家父母”怎么保持关系?如此种种,依然充满不确定性。
只可惜,这些对于当事人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媒体舆论却并不怎么关心。甚至就声浪非议来看,当事人们始终被交织于是非之中,就好像他(她)们既有“无辜的一面”,也有“活该的一面”。可作为舆论的审视来讲,却更在意他(她)们“活该的一面”,只是这样真的好吗?
我们在看很多社会事件时,多半会从法理角度或道德角度,看到一个或多个加害者,一个或多个受害者。可实际上,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整体,对于一件事情,任何观点的偏废都是不好的。社会本来就需要平衡,不可能只有某一部分。所以回到“互换人生28年”事件上,也应该实实在在关注一下当事人们的伤痛才好,只有如此,这场持续的关注才会更加完整。
要知道,不断指责一个人或多个人的“恶”的时候,其实最大的恶意是在舆论之中,而且舆论的恶意是无限循环的。说到底,舆论急于或笃定一个人或多个人存在问题,要他(她)或他(她)们付出代价,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可惜的是,舆论本身很少去检讨这样的问题,甚至把伪善当正义,以至于当事人们还没有作出什么动作的时候,就先入为主的呐喊和助威。甚至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当事实反转后,舆论情绪性的翻脸比翻书还快,可即便如此,也好像并不会感到羞耻。
就好像所有的问题都是当事人们的问题,而围观者只需要围观就好,即便出现错误也可当失误来看。只是回到当事人们的处境上,舆论的错误哪怕再小,也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可惜的是,又有谁愿意反思和扪心自问呢?
越是持久性的纷争,其实结果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结果落定后,各方如何去疗伤。就如“互换人生28年”事件,过去的28年即便过去,但是它却是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即便姚策已经不在,也依旧不妨碍他跟“郭家父母”的勾连。
当然世俗秩序中那套无形的机制,可能会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但是再怎么结构性的机制,也无法彻底消解人性中本能的情愫。所以我们既要看到养育和生育中的情爱,也要看到养育和生育中的利弊权衡。
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但是作为人对于世事的掌控来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极致的纯粹呢?就如父母生养孩子这事儿,即便人们总想找到更温情的理由,但是关于“自私的爱”,至今仍然飘荡在市井之间。
与此同时,“放下过去”和“记住过去”可能是当事人们在未来最需要做的功课。“放下过去”是指的在承认悲剧的基础上,宽恕对方,也饶过自己。而“记住过去”是指不回避曾经的美好,而更为有力地相信未来会更好。
因为法理是为关心人而存在,它的本质是“哀矜而勿喜”,也就是说,再怎么制定法律,都要知道这是不得已。可惜的是,当各方誓言要把对方送上断头台,当舆论决心要看到头落地的时候,法理就会被推向没有节制的一面,成为人惩治人的合理性路径。
可是当事人们终究会直面靴子落地的那一时刻,到时候,如果彼此都没有被对方彻底打垮,那么彼此审视各方的满心疲惫,满身伤痕,又会是怎样的心境呢?所以对于世间的大悲来讲,如若不能彻底厘清过往,不如全力相信未来更为有意义。只有如此,“错失的28年”才不至于成为永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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