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说被拆迁户是“过街老鼠”?
文/李松林
“支持征收工作、不做过街老鼠”——近日,这幅标语出现在西安雁塔区粮食局家属院内,标语悬挂者是红会医院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该指挥部一位负责人称,部分住户为达个人目的煽动群众,抵抗拆迁,为提醒其他群众不受蒙蔽蛊惑,制作了这条横幅。目前,标语已被替换。
答案是否定的。现在是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权力对他人轻易使用暴力,或者行使软暴力——贴标签、“扣帽子”。即使一些住户真的是“老顽固”,即使某些群众不明真相,易受他人“蒙蔽蛊惑”,就可以称人家是“过街老鼠”了吗?何况,标语从拟定到制作,再到悬挂出来,往往需要层层把关和审核,这些履行把关审核职责的人,难道也不知道此标语不妥吗?
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问题就在于,拆迁方相关人员根本就不在意这点后果——大不了挨顿骂撤下来而已。问题是,尊重私产、尊重他人财产,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条底线,这底线是万万动不得、需要牢牢嵌进每个人心底的。比如,关于自己房屋财产的重要性,英国就有一句名言很流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也就是说,没有屋主的准许,房屋的财产性不容他人随意毁坏。
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征迁程序,否则,就是强拆、乱作为。而需要指出的是,拆迁的过程,本身就是漫长的利益博弈,尤其需要拆迁方和被拆迁户尊重彼此利益、平等协商、耐心沟通。不能搞一些泼粪泼尿、半夜推倒的小动作。倘若住户真的“抵抗拆迁”,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度,也应走沟通协商和司法渠道。像这样粗鄙的征迁标语,除了让人看笑话、感叹没文化外,对增进互信,推进拆迁没有半点好处。西安这个粗鄙标语的出现,说明有些人对依法拆迁的认识有偏差,离阳光拆迁还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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