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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宇丹律师:代理商捂盘惜售  开发商承担责任

(2012-08-31 18:18:59)
标签:

捂盘惜售

开发商

代理商

深圳房地产律师

颜宇丹

颜宇丹律师:代理商捂盘惜售 <wbr> <wbr>开发商承担责任

颜宇丹律师:代理商捂盘惜售 <wbr> <wbr>开发商承担责任
来源2012年8月31日《晶报》  房产记者韩玲/文

   近期,本报对振业城·上观涉嫌捂盘惜售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并将问题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进行了反映。经市规划国土委约谈,开发商表示“所有房源一直对外公开销售”。事实真如开发商所述的那样吗?记者日前再次前往振业城·上观探访。

    在楼盘现场,记者遇见购房者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去振业城·上观看房,本来想购买一套三房单位,但是销售人员告诉他,第一批推出来的三房单位已经卖完了,“只有5栋A座还剩余大约50套三房,如果想买也要等下次加推时才行”。刘先生一再表达购房意愿,但销售员始终说,现在不能买,必须等。

    记者查阅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网上公示信息发现,刘先生提到的三房单位位于振业城·上观4栋和5栋,而5栋A座并无任何备案记录或者已签预售合同记录。此情况与刘先生反映的A座房源目前未公开对外销售的情况相符。

   另外,记者还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除了开盘时推出的房源,该项目2栋、3栋、6栋和5栋A座共约200套房源,目前仍不对外公开销售,占到项目已取预售证一半房源的比例!

对于以上捂盘惜售的种种行为,振业城·上观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项目已经全权委托代理公司全部公开发售,如果有个别人捂盘,将严肃处理”。

    对此,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颜宇丹表示,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生代理商捂盘惜售行为,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国务院曾发文规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显然,振业城·上观已经触碰政策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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