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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一夜限牌”违法应成共识

(2014-05-05 00:51:27)
标签:

杂谈

张枫逸

 

  这段时间南京要限牌的说法,传得沸沸扬扬。3日,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南京和全江苏绝对不可能发生一夜限牌,地方法规上已经“堵死”这种可能,政府逾越程序真的宣告一夜限牌了,那就是违法的。”(《扬子晚报》5月4日)
  此前,天津、杭州等地均选择夜间突击发布限牌令,于次日零点生效,如此“半夜鸡叫”不仅让许多市民措手不及,也引得公众对限牌的程序是否公正提出质疑。
  对此,有关方面给出的解释都是“避免措施公布后引发汽车抢购”。然而事实证明,“一夜限牌”非但没有减少市民非理性购车现象,反而由于政策从公布到生效只有短短数小时,导致消费者疯狂抢购、销售商坐地起价的情况更为严重。同时,基于“保密”考量,相关部门往往要对市面上的限牌传闻一再“辟谣”,直到限牌令公布为止。这种“先辟谣,后限牌”的做法,极大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相比之下,江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一夜限牌”说不,值得点赞。去年11月2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如果要限牌,必须走三道程序:事先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实施前30天向社会公告。这无疑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不必因为各种谣言和传闻睡不着觉,可以在政策出台后再从容不迫地考虑是否购车、上牌。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到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再到向社会公告,江苏关于汽车限牌的地方性法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透明公开、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理念,逾越任何一道程序出台的限牌令都是违法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仅如此,“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一夜限牌”违法,折射出公权力的谦卑和自律,以及对重大决策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尊重和维护。诚然,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但汽车消费属于市场行为,应不应该限牌,采取何种形式限牌,从什么时间开始限牌,回答这一系列问题都必须问计于民,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来,让决策符合公众意志。相比“半夜鸡叫”,经过官民互动、集思广益制定出来的限牌政策,才能真正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
  眼下,随着城市交通拥堵加剧、雾霾现象日益增多,不少城市都陷入“一夜限牌”的恐慌,种种小道消息不胫而走,政府辟谣反倒越描越黑。在此背景下,各地不妨借鉴江苏的做法,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让“一夜限牌”违法应成制度上的共识。这不仅可以纾解公众的焦虑情绪,更可以保障限牌限行等调控政策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有效杜绝懒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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