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周末话题】旅游业“逢节必涨”
(2014-05-04 01:08:02)
五一泰山景区住宿费涨3倍,直接“涨得和泰山一样高了”;湖南凤凰五星级酒店天下凤凰,标准间平时每晚300多元,4月30日晚对外标价已涨到800多元;凤凰沱江岸边一家客栈平时150元,小长假680元。旅游行业“逢节必涨”现象一直饱受诟病。五一小长假期间,记者走访安徽、湖南、湖北等知名景区发现,涨价来势汹汹,与以往小长假相比,住宿价格更是直线上涨,愈演愈烈。(新华网5月2日)
正方 “逢节必涨”符合市场规律
江德斌
旅游业“逢节必涨”并不稀奇,几乎每个景区都有这种现象,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购物等旅游成本,在节假日期间都要比平时高出许多,甚至部分热门景点价格涨幅惊人,堪称“天价”了。比如在海南三亚每年春节旅游期间,酒店价格都要暴涨,部分五星级酒店住宿费高达万元一晚,令人咂舌不已。
对于广大游客而言,“逢节必涨”抬高了支出费用,旅游负担加重,但此乃刚性需求,又只能被迫接受。但旅游业“逢节必涨”符合市场供求规律,不能简单归咎于商家贪利,毕竟牟利是商家经营本能,只要不存在价格欺诈、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就不应过度干涉。
由于旅游业淡旺季非常明显,属于靠天吃饭的行业,旺季期间的客流量比淡季高出太多,而无论是景区还是其它商家,其接待能力的弹性空间并不大,采取价格杠杆来调节供需,则是最为经济实用的手段了。节假日短暂,又是集中消费,看上去商家短时间内因涨价获利丰厚,但其实也是弥补淡季的不足。如果分时带薪度假模式能够推广开来的话,公众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选择出行时间,不必非得凑热闹,那么就可缓解一定的旅游压力,出行成本也会下降。
事实上,不仅我国旅游业如此,其它国家的旅游业也一样“逢节必涨”,比如在圣诞节、世界杯、奥运会等一系列盛大节日期间,各地的旅游费用均翻着跟头上涨。而且,旅游业乃是市场化竞争的行业,除了部分景区享有垄断资源外,诸如酒店、交通、餐饮等相关产业链条,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其价格多为随行就市,浮动变化节奏很快,很难用行政调控去限制价格。
因此,对于五一小长假期间的住宿费上涨问题,公众需要理性看待,不应一味批责。政府部门需要做的,就是做好市场的监督和裁判,放开市场价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强迫消费等恶意扰乱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反方 存在“趁节打劫”嫌疑
余明辉
景区“趁节涨价”早已是见惯不怪的事情了。甚至在旅游业者、旅店等很多人看来,这就是市场、供求关系发力的表现,任何部门和组织不得随意干涉。情况真的完全是这样吗?
客观而言,作为市场放开价格的一种,景区旅店等客房价格的制定,的确属于经营者自主经营的一项权利,至于客房价格的升降,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包括物价部门在的所有人员和组织,确实“无权干涉”和过多置喙。但问题是,旅游客房得“趁节涨价”甚至“逢节必涨”等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的自由市场定价的范畴,涉嫌非法牟取暴利,需要被谴责更应被处理。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的规定。而就“五一”期间相关景区宾馆客房或附近的宾馆客房看,其在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各项内容或者说经营成本并没有(明显)改变(提升)的情况下,却比平时价格成倍的上涨,很显然超出了相近地区(同一城市或同一行政区)、相同时间(五一假期间)、相同档次商品或服务的平均价格和利润率,违反了不得牟取暴利的限制性要求,显属“趁节涨价”,实属“趁节打劫”,涉嫌非法牟取暴利,理应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
建言 理应制定“天花板价格”
郭文斌
到了节假日,去风景区旅游的人急增,住宿紧张,住宿费就上涨了,这也符合市场规律,但却不能无度。涨得离谱,令人无法接受。
毫无疑问,现在旅游的成本是节节攀升,一家人选择在节假日外出,车费、住宿费、门票费等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供求关系发生改变的时候,住宿费应时而涨是可以理解的,但涨了一两倍,甚至更多,显然是太贪婪了,毫无商德可言。
外出旅游扎堆的现状的确要改变,但毕竟5A级景区并不能满足大家的需求,但平衡旅游资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当前的情况下,就是对景区的物价要设定一个限度。有专家建议,景区吃住行涨价应设置“天花板价格”及涨价上限,坚决制止漫天要价的现象,建立反暴利、反倾销的相关制度。显然,这个建议是靠谱的。实际上,张家界就制定了一个最高限价,即在酒店平日挂牌价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涨价比例,“比如挂牌价如果是600元,涨价不能超过百分之几十之类。”这么做,既可以满足酒店涨价的需求,也能够让游客能够接受。
现在的旅游成本节节攀升,固然有外出旅游人多的因素,但也与监管薄弱有关。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风景区的价格没有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总以为这是市场的事,让市场调节,却忽略了公民对旅游的需求,更漠视风景区也要有公益性的特点;另一方面是监管不严。对于风景区节假日的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景区要制定“天花板价格”,更要严格执行,否则,太高的价格真的让公众“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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