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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养老保险改革应规避“隐形双轨”

(2014-04-12 01:07:22)

汪昌莲

   媒体透露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最终方案还未出炉,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个人缴费已成定论,但“谁来埋单”这个难题不解决,这一轮的改革则有可能将像7年前一样陷入泥潭。(《第一财经日报》4月11日)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这是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重要标志。然而,是否由个人掏出“真金白银”却尚无定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将有职业年金“锦上添花”,而企业则难有企业年金“雪中送炭”。可见,“显性双轨”易破,“隐形双轨”难除。
    一旦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首先将会按工作年限补缴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将有职业年金,并由财政全额承担,而大多数企业并无企业年金之说。还有,公务员的社会统筹部分,由财政兜底,但事业单位地方财政可能无力“埋单”。
    因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关键是要规避“隐形双轨”。否则,就是“换汤不换药”。事实上,实现养老公平,除了做到缴费公平和延退公平之外,关键是保持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人群养老金替代率的相对公平。
    可见,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保证养老金替代率即退休金不会降低外,应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城乡居民则应该实行财政补贴制度,逐渐缩小并消除不同人群之间养老金替代率的差距,使人人都能够通过领取养老金,幸福欢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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