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姚文晖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一年有余,针对越来越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京华时报》4月8日)
“买分卖分”现象泛滥,众所周知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查处交通违法的技术手段跟不上。很多时候电子探头只能拍到机动车辆的车牌号,而无法识别驾驶员人脸,这就给交通违法当事人玩移花接木的把戏留下了操作空间,只要不是被交警抓现行,就可以想办法“消分”,以逃避惩处。
其二,与铁路上的票贩子多与“内鬼”勾结相类似,做“买分卖分”生意的中介,多半也是有“内线”的。不要以为中介只会干替交通违法当事人寻找“顶包者”的活儿,若与执法部门没有一点“业务往来”,这生意也很难做得长久。有的“内鬼”与中介无关,直接就是执法者违法。去年12月,安徽阜阳一交警盗用农民驾照信息替其岳父及交警队官员消除交通违法纪录,经查实后当事交警被停职。今年2月,江西都昌县公安局长彭某因公车私用被纪检部门查处,此案披露出来的更有意思的细节是,彭某私驾公车多次违章,其违章罚款均在公安局财务报支,违章记分在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部消除。
“史上最严交规”对机动车驾驶人而言,严就严在扣分的力度远超从前,而“买分卖分”猖獗,无疑让这一制度设计初衷受到严重干扰。从目前看,解决电子监控技术层面的问题并不难。新闻中说,武汉市新引进的“超级电子眼”可清晰辨识驾驶员人脸,而且有偏光功能,即便是车辆前窗贴了反光车膜,也能看清驾驶员一举一动。这种高精尖技术推广到全国,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届时,交通违法当事人就难逃交管部门的法眼了,估计那些只能靠找人“顶包”做“消分”生意的中介只好退出江湖。
遏制“买分卖分”,技术环节完善之后,真正需要警惕和对付的是“内鬼”,即某些图谋不轨的执法者。如何防“内鬼”?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严格依法办事,严禁以任何借口违规消除违法记分,对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一律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无论措辞多么严厉,经验告诉我们,在这种涉及利益的事情上,如果只是自己监督自己,或者只有体制内的上下级监督,恐怕不怎么靠得住。一个公安局长就可以指挥属下的交警队长消除自己的违章记录,怎么管?
所以,防“内鬼”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谁来监督执法者?这既需要制定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也需要给外部监督提供制度性入口。而这个问题,不仅事关打击“买分卖分”的成效,还事关公平。“史上最严交规”出台之后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由于局部地区红绿灯设计、限速规定不尽合理,部分民众对加大扣分力度颇有微词。从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角度说,交规严比宽好,但要让人们真正理解、认同并自觉遵守交规,有一个前提是,交规的严厉性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如果高精尖的探头只能照见无权无势无门路的普通驾驶员,却对特权车辆、特殊人物选择性无视,“买分卖分”就依然有存活的土壤,只是这样的违规对平民百姓而言变得更加艰难、成本更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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