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近日,有网帖曝光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正厅级)办公室及车辆照片,指其办公室有三处、面积达500平方米,装修豪华,有床有卫浴,办公室面积及配车都涉嫌超标。1月3日,辽宁大学宣传部负责人回应称,党委书记办公室只有一处,在新校区蒲河校区,只是“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面积不到100平方米,如果上级有整改要求,将马上整改。(《新京报》1月5日)
近100平方米的办公室,卧室、卫生间、洗浴间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如果加个餐厅差不多就是一私人会所了,这也叫“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真是好大的口气!试问,睡觉和洗澡算哪门子办公需要?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18平方米。以此对照,辽大党委书记办公室事实上已经超标数倍有余。然而颇让人诧异的是,面对新华社记者的采访,辽宁大学校方此前、回应称,网帖反映内容“严重不实,具有明显的恶意”。
不管是500平方米还是100平方米,超标都是一种板上钉钉的事实,区别不过是五十步和百步,何来“严重不实”?大学不是法外之地,大学党委书记既然有着一定行政级别,其办公用房自然应该遵守相关规定。至于所谓的“明显的恶意”,更是典型的诛心之论。人人都有监督的权利,是否有“恶意”并不影响这种权利的正当行使。
或许是意识到言语失态,校方随后改口称,2000年规划建设新校区时,“没有现在对类似政府办公室面积的规定”,“如果参照政府办公室面积存在超标问题,学校将坚决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整改。”
“此前无规定”显然是一种托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颁布实施于1999年,2009年曾有过一次修改,但此标准一直未变。而辽大新校区规划建设于2000年,毫无疑问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同样是辽宁省高校,辽宁医学院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都在官网上宣布正在按中办、国办和辽宁省的通知,规范学校领导的办公面积,正厅级为24平方米,何以辽大还在等待“上级的整改要求”?
“此前无规定”,击中的是监管的真空。如今的某些大学,一方面行政化、官僚化的积弊未除,另一方面,随着持续的扩招扩建,早已不是一片学术净土——招生腐败、学术腐败、基建腐败……丑闻迭出。令人焦虑的是,面对如此严峻的高校腐败,监管往往表现得缺位和滞后。不无讽刺的是,公众呼唤多年的高校学术自治尚未实现,但某些腐败现象却早早“躲进小楼成一统”。
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的办公室超标只是冰山一角。在网帖的曝光中,还包括配车超标,以及该校领导插手新校区建设招标,导致体育场5年5修。这背后或许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深究,期待有关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介入,把问题调查清楚。
大学是教书育人之地,也是交流学术和迸发思想的场所,更是一座城市的精神高地。不夸张地说,大学精神的高度,是决定一个社会文明程度最直观的标尺。无论是奢华的办公室,还是屡屡曝光的造价几百万、上千万的校门,如果我们的大学越来越像暴发户,只知道追求外在的形象和个人的享受,那么内在的大学精神便会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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