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普查央企需够级别是个体制笑话
(2013-11-12 0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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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马涤明
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活动中,武汉市约四成企业和个体户不配合。在一家央企,普查人员还吃到了硬钉子,公司负责人称“我们不搞经济普查,你们也没资格普查我们。我们是铁路局的公司,是央企,你们街道级别不够。”(《长江日报》11月11日)
傲慢往往与无知为伍。因为是央企,所以既不搞经济普查,街道也没资格普查它们——如此无知之言,居然出自央企下属企业负责人之口,不仅是央企的耻辱,恐怕连作为大股东的老百姓都为他们感到丢脸。
按理说,在法治社会里,身份识别上只有公民、法人、组织等概念,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央企的人所以认为自己是“大公民”,是因为企业行政级别高,其实是狐假虎威。当然,央企“大公民”的自负主要缘于后台硬,地方上常常是惹不起的。媒体上就经常有“管不了央企”的报道与评论,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方面,一些央企在地方也充当着“带头大哥”的角色。
具体到武汉这家“铁路局的公司”,按理说离“中央”远着呢,至少,注册管理、纳税、安全生产等等日常事项,都在地方管理范围内。然而公司负责人的“级别”意识,也不可能是凭空出口,而应该是由经历、经验而来。比如尽管是央企分支企业,地位与能量上与那些小民企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别人办不来的事,疏通不了的关系,搞不来的资金,对央企来说或许都不在话下。
央企作为国民经济活动中的重色角色,居然拒绝全国经济普查,理由为普查人员“级别不够”,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笑话。而需要反思的问题,一个是央企是如何培训教育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另一个,如果市场环境是公平的,不管是民企还是央企,大家都是平等竞争的,也就不应该有带有普遍性的“管不了央企”的问题,一个央企下属小公司的负责人也就不会有“我们是央企”的优越感,以及“街道级别不够”的无知。
“普查人员不够级别”的笑话,既暴露了央企的问题,更暴露了市场体制的问题。希望这个故事能给就要拉开序幕的新一轮改革增加一个理由上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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