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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时评)“人民的功臣”岂能用来自娱自乐

(2013-11-11 0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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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11月9日,北大国家品牌论坛“十年再出发——中国新闻发布实践与创新论坛”在北京大学召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在发言中吐槽称,作为中石化的新闻发言人“压力山大”,中石化愿意作为学院研究新闻发布的“试验田”,因为曾是负面新闻的“重灾区”,各种案例都有。(《南方都市报》11月10日)
    吕大鹏所言“压力山大”,指的是“每天平均有639人次在骂中石化”。看到这里,很多人会误以为中石化终于学会说实话了,其实不然。紧接着,吕大鹏话锋一转——“想要打破这种负面新闻‘重灾区’的格局,的的确确需要公开透明,一年多来中石化基本按照这个思路往推进,发言人也责无旁贷,到目前为止,正面信息大约占到90%,负面的信息占10%,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内部员工的自豪感、自信心、归宿感都有所增强……内部员工都认为中石化是人民的功臣。”
    作为一家企业的新闻发言人,我认为吕先生是非常成功的,其先抑后扬的文字游戏玩弄得相当娴熟。但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说,吕先生显然不够诚实。“每天平均有639人次在骂中石化”是否属实不好说,但“到目前为止,正面信息大约占到90%”,看看这则新闻下的网友跟帖,就知道肯定有注水嫌疑。至于说“内部员工都认为中石化是人民的功臣”,恐怕就更是贻笑大方了。
    内部员工之所以认为“中石化是人民的功臣”,理由是“每年上缴的税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30”。但正如有网友所说,纳税乃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怎么就成了“人民的功臣”?照这样的逻辑,岂不是人人都是“人民的功臣”?
    当然不可否认,像中石化这样的央企,缴纳的税费相对较多,但一方面,央企素来被称之为“共和国长子”,作为长子,向家里多交点钱乃是理所当然之事;另一方面,中石化多缴税费并非因为其大方,而是因为其占据了行业垄断的特殊市场地位,掌握了大量的国有资源,享受了太多的优惠政策,在这个意义上,多缴一点税费实在没什么好自夸的。
    是不是“人民的功臣”,得让人民来评判。但很显然,在民众的眼中,中石化离“人民的功臣”差距不小。2009年的“天价吊灯”事件,2011年的“天价酒”事件,让中石化奢侈腐败的形象深入人心,迄今为止,这两起丑闻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在社会责任上,央企是全民所有,创造的利润属于公共收入,理应给全体国民“分红”,但事实上,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家从未获得过央企的半分红利,这种情况直到近几年才有所改变,部分央企象征性地拿出一些利润作为红利上缴;而在企业责任上,中石化等油企同样是饱受诟病。一直以来,我们的成品油品质都难以令人满意,但油价却追涨不追跌,这种“倒挂”现象,直接加剧了民生成本。更可笑的是,油企在赚得盆满钵满时一声不吭,一旦炼油亏损,便哭天抢地向国家叫穷撒娇——这是“人民的功臣”应有的气质吗?
    “人民的功臣”是一个多么庄重的称谓,在历史,只有那些为国家为人民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为“人民的功臣”。作为企业,依法纳税只是分内之事,岂能用“人民的功臣”来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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