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闻漫评)别对90后“闪辞族”道德批判

(2012-11-15 01:03:24)
标签:

杂谈

(新闻漫评)别对90后“闪辞族”道德批判

                                                                                  唐春成  

 

王石川

    有调查报告显示,65%大学生的第一份工作,持续时间不到一年。其中,不到半年就走的,占37.98%。25.58%的只干了一两年,仅9.3%的大学生能干两年以上。业内人士表示,90后员工常玩“闪辞”,第一次工作持续时间短、频繁跳槽的现象屡见不鲜。冲动闪辞的原因,分别为缺乏发展空间、工作内容单调乏味和工资待遇不理想。(11月14日《现代快报》)
    就业,说到底是一种自由选择,甚至比自由恋爱还要自由,干得爽就继续,干得不爽就闪人,这符合人性特点。如果非要毕业生任劳任怨,有了委屈不能喊,遭受不平也要忍,一旦找到了工作就得踏实干一辈子,丝毫不能见异思迁,转换门庭,这不仅蔑视公民的自由选择,还背离了劳动法规。人这一辈子,有多少人不换几次工作?换工作不等于就贪图安逸,就是惧累怕脏,即便是贪图安逸,也是人的本性流露,如非患上了自虐症,恐怕没有多少人在累、脏的工作中还能甘之如饴吧?
    如果把找工作当做结婚,白头偕老固然可敬,中途离婚也无可厚非。试问,如果不多找几次工作(就像多谈几次恋爱),又哪能幸运到一下子找到合适对象,与对方长相厮守?在初期磨合中,经过几次闪辞,也许就能找到理想的单位然后安心工作。不是有调查说,人这一生,通常要换七八次工作吗?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其实,所谓闪辞的辞应该分为两种含义,一种是辞职,另一种是辞退。大家往往关注毕业生闪电般的辞职,而往往忽略了用人单位的闪电般辞退。就业是一种双向选择,毕业生有挑选单位的权利,单位也有挑选毕业生的权利,在使用过程中有的单位对所招聘的人不满,闪电辞退也很正常(只要不违法)。
    更应该看到的是,闪辞族的出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推行市场经济之前的那些年代,谁敢辞职?许多人哪怕再不爽也得忍着,为何?对单位太有依附性。正如北师大教授厉以贤所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一般都是公有制的,具有类似社会性的功能,它包揽了单位职工的就业、教育、劳保、福利、住房、医疗、生育甚至子女上学等。单位对其职工有着全面的决定性的意义,因此职工也对单位有着不可替代的依赖感和归属感。如今,个人与单位的依附关系越来越小,社会流动性加快,人的自由度更大了,尊严更丰富了,单位对个人的“绑架”近乎为零了,公民越能自由舒展个性,这就是进步。
    别看不惯闪辞族,更没有必要道德批判他们,宽容闪辞族就是宽容进步,甚至就是宽容自己,原因很简单,也许你哪一天也会走上辞职或闪辞的道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