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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街头查证

(2012-03-20 0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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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走着走着,迎面来了两位民警要查我的身份证,还将身份证号输入读卡器中,查看是不是坏人,好吓人啊! ”一名广州市民发出的微博, 引起不少网友关注。据悉,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于3月16日起,在辖内中心区域主要路段设立54个固定岗、8个机巡组和16个截查点。警察根据目测,对形迹可疑的人员以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截查。无任何证件、又无法说明,以及其携带物品可疑的人员,有可能会被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盘查。(《羊城晚报》3月19日)

(争鸣)街头查证

                                                                                       美堂漫画


警察街头截查身份证有滥权之嫌
止凡

 
    警察随意查验公民身份证,历来遭人反感。去年《居民身份证法》修改,对警察查验身份证进行了扩权,新增了“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情形,此举曾引发有关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如何平衡的大讨论,警察查验身份证扩权也因此而备受质疑。
    但即便如此,街头随意截查身份证,显然也不在该新增条款范围之内。为什么广州警方要在街头随意截查公民身份证呢?这种行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究竟何在?广州警方称巡逻民警截查路人身份证的法律依据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条款。换言之,所有街头被查身份证的公民,事实上都被警察当做了“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且不说这算不算严重的有罪推定,但警察在街头随意将某个公民视作“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至少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怀疑”的限度内,而不能是你想查谁就查谁,看谁不惯就查谁。
    更何况,法律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公民出门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否则警察就可以仅仅因为无证而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盘查”。警察执法应该讲求证据,没带身份证绝不等于犯罪,警察不应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其承担“违法”后果。警察街头随意截查身份证的行为,也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却也直接增加了市民的义务,在社会上制造了不安全的气氛,让人难免产生权利被侵犯的不愉快感觉。
    查验身份证,一头是警察的执法权,另一头是公民的个体权利,如何在两者之间达成双方皆可接受的平衡,是评价其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关键所在。相比在火车站、汽车站等特定场所查验身份证,这种巡逻民警街头随意截查路人身份证的行为,明显打破了公众基本认可的平衡,存在滥用权力的嫌疑。。
    警察查验公民身份证,是应该被严格限制的权力,而不应该被无限扩大。警察毫无约束地随意在街头截查公民身份证,非但无益于维护公共安全,反而会骚扰人们的生活、降低人们的安全感——试想,当没带身份证都可能成为一种“罪行”,人们怎么能不感到吓人呢?身份证不小心丢了的时候,人们还敢正常上街吗?


警察查验身份证配合一下又何妨
罗瑞明

 

    以往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大都在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如今广州有重点地实行对街头行人进行查验,对不少人来说确实感到不适。
    来去匆匆的行人,一旦被挡下进行身份证核对,一是耽误时间;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感到尴尬,为何偏偏检查自己?尤其是万一没有带身份证在身,麻烦可能会更大;三是因随身物品也要被检查,如果有市民携带了相当数量的钱币,或是贵重物品,会担心在检查过程中暴露,带来不安全隐患。说句实在话,这些考虑和担心并非多余。
    但警察查验身份证并非是盲目的,是职责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此外,检查身份证也不是“普查”,广州警方称:“路面警员根据目测,仅对形迹可疑的人员以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截查,不是对所有人员进行截查”。也许有人会说,此种界定面太宽,有些人长得獐头鼠目,或熊腰虎背,也许背着带着的物品过大,太突出,都会有被查验的可能。此话不无道理,但既然是查验,就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如果能确定,还查验干嘛?一步到位直接抓拿得了。再则,不凭目测,警方难道还有更好的方式履行职责?
    对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查验,并非内地首创,在我国香港早已实行。查验身份证虽说不能百分之百准确地发现犯罪嫌疑人,但是犹如布下了天罗地网,犯罪嫌疑人逃避的空间更小,即使一时发现不了,最起码是一种震慑。再者说,也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随身携带、保护和正确使用身份证。
    当然,在更宽泛的领域查验身份证是一项新的举措,要让人们从不太适应到适应,执行任务的警察不能冷脸相待,态度生硬,应是有理有节,先自己出示证件,有礼貌地询问,尽可能减少查验时间,同时要为公民身份证资料及物品进行保密。
    有一些特定场合,出示身份证是公民的一项义务,看似给检查者带来一定的麻烦,耽误了一些时间,但从长远来看,是为了更大范围内的安全,也是为了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安全。警方为此不惜派出大量的警力,花费大量的精力,作为公民,花费一点时间配合一下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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