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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论)用大力拆违来限制外来人口恐事与愿违

(2012-01-11 01:19:22)
标签:

杂谈

普嘉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9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通过大力度拆违行动,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让他们“无地可住而不得不离开”。提案透露,近几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总数超过2万人,其中80%左右是外来人口所为,“要限制外来人口犯罪,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控制外来人口总量。”提案强调采取措施让外来人员离开深圳,具体建议是设置生存环境壁垒,建立“外来人口间接过滤机制”。(《南方都市报》1月10日)
    提案是政协委员的个人意见,不过,限制外地人的观点并非唐泰来一家之言,且不说这份提案参考了上海法院的《1997-2006外来人员犯罪情况分析及预防》的论文,单是在深圳,类似的举措也不鲜见。去年大运会前夕,深圳就清出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
    三十多年前,深圳还是边陲渔村,成为经济特区后,大量外来人口流动聚集于此,才逐步发展为今天的新型现代化城市,试问深圳又有几个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呢?外来血统的城市公然排外,有些“数典忘祖”。而没有外来人口的深圳会如何?都不用长远来计算其后遗症,再过一个月,如果那些春节回家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回深圳,当地公司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就要抱怨人手不够、开不了工、出不了货了。影响到经济发展,政府官员也会着急。
    人是有温度的有血气的高等级生命,而不仅仅创造GDP的工具,甚至有时还不那么听话。把形形色色的人管好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长期以来并没有出现像印度一样的城市贫民区,其中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来自农村,他们有自己承包的农田,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失业”,在城市找不到工作,实在过不下去了,大不了就回农村去劳动,没有必要聚集在城市边缘过那种贫居闹市无人问的日子。必须正视的一点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失去了土地,被迫来到城市打工,如果他们在城里呆不下去,也回不了农村。
    城市贫民和社会游民的超负荷当然不是城市之福,但城市在享受外来人口带来好处的同时,必须承担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的是各种治安隐患。不是说违章建筑不该拆,但“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这种管理思维有问题,那些居住成本低廉、外来人员密集的棚户区被拆除后,流动人口有可能自动或被动地离开城市,但没有更好地方可去的流民有可能依然留在城市,且遍布城市各个角落。本来外来人口集聚在某一地区更容易管理,分散之后,恐将造成更广泛的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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