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进医院有死有活”拷问官员责任底线
(2011-12-29 00: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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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廖水南
12月21日,有村民反映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毛庄卫生室一年半时间内有4人因输液死亡,而该诊所是经过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正规诊所。对此,卫生主管部门称,因辖区管理卫生所数量巨大,所以无法一一掌握情况;而主管机构防保所的负责人则称,进了医院,有活就有死……(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网上爆红的“起码体”。事情是这样的:广西梧州一座桥梁经过近一年的整修后刚刚通车,就产生了裂缝,现在又开始重铺沥青。对此,梧州市政管理局局长梁冰表示:“我们政府是有责任心的政府,宁愿先通车,通车虽然路难走点,质量差点,但是起码通车了。”于是,有网友调侃,“官虽然庸一点,但最起码是个官。”
“进医院有活就有死”和“起码通车了”虽然语境不同,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宿州市主管机构防保所负责人眼中,医院死人再正常不过,根本不必大惊小怪,更用不着调查取证,也无涉管理职责;而在梧州市政管理局局长梁冰看来,只要大桥工程如期完成就行,至于工程质量是否过关、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似乎就无关紧要了。
是的,就某些官员而言,对生命夭亡麻木不仁,对公共安全毫无概念,凡事“过得去”就行了,就可以心安理得。但事实上,作为公共利益决策者和民生福祉守护者的官员,在面对四条人命的非正常死亡的事故上“不较真”,在建设关乎市民切身安全的大桥上“打马虎眼”,除了涉嫌漠视民众的个人的权益,官员的公共责任又何处安放?
一些官员的责任底线一再沉沦,甚至连起码的价值判断都出了问题,公众还能指望他们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吗?鉴于此,对于“进医院有死有活”的掩饰失职渎职行为,相关方面起码要给公众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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