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拒赔事件”彰显民间道德重建之力
(2011-09-17 0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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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邓海建
8月13日,安徽合肥沿河村村民刘士胜开着电动三轮车载了同村老人李孝香一程,途中发生意外翻车,76岁的李家珍过世。为表达心中愧疚,刘士胜4次要赔偿老人家属,但都被婉拒。老人的儿媳妇称,家人都不同意要刘士胜的钱,他本是做好事,要了钱的话良心过意不去。(9月16日《今日早报》)
在碰瓷频发、道德讹诈似乎已成为一种事实风险的今天,合肥的“拒赔事件”确实让人如沐春风。老人搭顺风车不幸遇难,家属坚持不收好心司机的钱——这在不少城市纠结于“顺风车虽好、意外风险很高”的时候,基于情理之上的道德自决机制令人钦佩,让人动容。无论是数次送钱的好心人刘士胜、抑或是数次婉拒的老人家属,都在善意行为的民事风险上恪守了自谦与宽容的朴素准则。
法律无法一步到位的时候,道德有时更为靠谱。卫生部的“老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石千浪,公众的误读恰在于希望技术化、工具化的制度拯救良心之上的道德。这注定是一场刻舟求剑的游戏:搀扶或者不搀扶,除了法律可以横加义务之外,任何的规则与说教,都不可能替代公民内心的价值选择。中国没有《好撒玛利亚人法》,而每个社会都可能出现“脑袋不清醒“的老太太,至于那些真相不明的“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更是无法以诛心论的思维厘清是非——那么,重建道德秩序、重塑道德规则,也许要好过坐以论道或指桑骂槐。
常说“道德资源在民间”,这话其实有两层意思:一是社会道德水平的滑坡,当是权力领域为先、为甚,进而从市场到社区,摧枯拉朽,而民间道德虽则脆弱,却显然比官场道德或职业道德等容易整合;二是民间道德的滋养比之于“高大全”的抽象楷模更为真实,平凡中的感动,更容易获得公众的价值认同。学者朱艺认为,现实社会生活中,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境界处于“道德允许”的平凡境界,引导得当,才会增强人的理想、信仰和社会责任感。当我们以触目惊心的分量鼓吹“恶老太”的时候,以怎样的姿态赞美“拒赔事件”、挖掘其道德伟力,考验着社会对道德行为的真心。
19世纪末,严复先生译介《天演论》时提出了如下主张:
“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道德革新,是国民现代化的三大主旨之一。“新道德出焉,而新民出焉”。道德不是万能的,但对于一个功利常识过度普及的时代而言,没有道德显然是万万不能的——假国宝是收藏问题,也是诚信问题;污染GDP是政绩问题,也是利益观问题;慈善公信是制度问题,也是底线问题……道德不能包治百病,但诸多旧症新结又哪个能与道德撇清干系?
人心向善,世风可转。面对“拒赔事件”彰显出的民间道德重建之力,既要有赞叹与感动之意,更应有呵护与张扬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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