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宣布将王濛、刘显伟开除出国家队,王濛被无限期禁止参加国际、国内赛事。冬管中心向媒体公布的王濛“罪状”中,有一条特别值得注意——“期间损坏了酒店公共物品,并使自己受伤”。
“使自己受伤”,这是一个特别拗口、特别深藏玄机的短句。从精准含义看,“使自己受伤”和“自伤”都具有个人自主性,即当事者主观上都存在伤害自己的意图,但“自伤”是自己动手伤害自己,而“使自己受伤”则意蕴复杂得多,可以指自己动手伤害了自己,可以指主动让自己卷入某种危险状况——这个语境下就是“受虐”了。
在青岛斗殴事件中,王濛与领队王春露对打,不管是谁先动的手,两人都动了手是确凿无疑的,王濛受了伤,在那种状况下显然不可能是“自伤”,那么冬管中心认定王濛“使自己受伤”,这种表述就非常值得玩味。
有一则寓言,说老狼捉到小羊,正要下口,小羊说你吃了我是不对的,老狼说,你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你才不对嘛。“使自己被吃”,错的是小羊。
近日有媒体报道,倍感委屈和怨愤的王濛表示她要曝光真相,“包括我和王春露为什么会打这一架,王春露在丽江事件中怎样对全国人民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短道速滑队所谓商业赞助背后的真相,还包括一些人处心积虑压下去的兴奋剂事件等等。”正当笔者特别担心王濛会不会在更加严重的程度上“使自己受伤”时,又有消息说,王濛可能召开揭黑发布会的信息引起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冬管中心的特别重视,经过沟通,这个发布会基本上也就黄了。这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老狼也有慌张的时候么?
从表面看,这一事件,是处理方式、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但从更深层的背景看,则是举国体制的问题,即我们是否有必要以财政供养的方式,养那么多的运动队,这种投入产出的性价比是否符合公众期待?如果这个深层问题不解决,则不仅仅是邹春兰们“使自己受伤”,卖艺行乞的体操冠军张尚武“使自己受伤”,两届奥运冠军王濛“使自己受伤”,出钱供养中国体育的所有纳税人也在“使自己受伤”。
陈国平
8月7日
http://blog.sina.com.cn/cgp1970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