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如果我想戒烟,谁来帮我埋单?
(2011-04-04 01:43:40)
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局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日前全面启动,以保护工作人员及来访者免受烟草危害。为了达到创建目标,南昌市卫生局将委托南昌市第二医院和第三医院为局机关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戒烟咨询服务,并对成功戒烟一年以上者给予500元奖励。(新华网4月3日)
看了这则新闻,作为一杆有着二十多年烟龄的老烟枪,本人很有一种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吸烟害人害己,戒烟利国利民,这个道理不用多说。如果是企业出台这样一个现金奖励本单位职工戒烟的措施,本人一定举双手赞成:拿自己的钱为维护公共利益作贡献,这样的企业太有社会责任感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奖励戒烟者的是一家政府部门。虽然卫生部门作为公共场所禁烟的倡导者,其工作人员有在戒烟方面做表率的责任,但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奖励本单位的公职人员戒烟,于情于理于法都有些说不通。第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作为非公职人员的本人如果成功戒烟了,政府可以奖励我吗?
据说戒烟成功率不足3%,可见戒除这种陋习之难。本人就属于屡戒屡犯、死不改悔的典型,因为这个缘故,结婚十几年来和老婆争吵不断,一度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用我老婆的话说,她实在没法一辈子和一只烟灰缸生活在一起。前些日子老婆旧话重提,再度要求我戒烟,让我非常为难。戒烟的革命意志不坚定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本人在媒体工作,以文字工作为生,以目前一天一包的烟瘾,写稿时如果不吸烟大脑就一片空白,而如果我写不出稿,基本上就相当于一个废人。
对于我这个不能戒烟的苦衷,老婆嗤之以鼻,她甚至严重怀疑我的能力,认为是香烟在帮助我写稿,而非我本人在独立完成工作。对此我也只好承认。不吸烟的人很难理解,烟瘾其实是一种病,而治病需要成本。我对老婆说,我成功戒烟的前提是半年不工作,专心对抗烟瘾,并逐步恢复不吸烟也能写稿的“功力”,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别说半年不工作,就算我一个月不上班,我们家的房贷月供就没有着落,家庭经济就面临崩溃。就算经济暂时崩溃不了,我也没法去跟我们总编说,为了戒烟请他放我半年假。真要提这个要求,估计总编会说:“你可以休半年假,休完之后就永远别来上班了。”
相信公务员队伍中的不少瘾君子和我有同样的困扰,纵然想戒烟,却负担不起成本。南昌市卫生局很能体察本单位瘾君子们的苦衷,想帮助他们分担一点戒烟成本,500元虽然不多,却是一种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可我认为,吸烟主要是一种个人行为,因吸烟所产生的危害以及戒烟付出的代价也理所应当由个人承担,因为当初没人逼你吸烟,都是你自找的。就比如我,二十多年来因为吸烟弄得身体健康受损、两口子经常吵架不说,至今还不敢生孩子,因为老婆说我生产不出高质量的精子。对于这些生活中的缺陷和遗憾,我没法去埋怨别人,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用纳税人的钱来奖励公职人员戒烟,不仅是像我这样的非公职烟民很难接受,估计那些从不吸烟的人,那些深受二手烟毒害的人,更是不会答应——如果瘾君子戒烟可以获得政府奖励,他们就更该获奖了。政府奖励戒烟者的悖论还在于,如果此举有理,那么推而广之,骂人者戒骂可奖,从不骂人者不奖;小偷金盆洗手可奖,守法公民不奖;贪污受贿者改过可奖,清官廉吏不奖……
我国的控烟工作的确是既重且难,政府也有帮助更多民众戒烟的道义责任,但出台任何旨在控烟的举措,都因体现平等和普惠,比如加大公共场所禁烟力度、加快研发戒烟治疗技术等。用纳税人的钱奖励部分公职人员戒烟,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个站不住脚的馊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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