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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你屁事”的“志愿者”是“临时工”升级版!

(2009-07-12 09:15:40)
标签:

临时工

志愿者

国家行政

交警

车管所

粗口

杂谈

分类: 乱说一气

“关你屁事”的“志愿者”是“临时工”升级版!

刚刚看新闻:
昨天(7月10日)中午,在杭州交通经济电台“91.8”的《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直播过程中,主持人于虎连线嘉兴市车管所,没想到电话那头的人竟甩出一句“关你屁事”,由此引发了众多市民的不满。
下午,嘉兴市交警支队和嘉兴市车管所的领导专程赶到杭州,为这事道歉。他们解释:说“关你屁事”的当事人是个志愿者,不懂事。


最近几年,“出事”的“临时工”越来越多,出事的司机是“临时工”,出事的教师是“临时工”,出事的警察还是“临时工”……“临时工”“志愿者”总是要出事。
从这些事儿看出来:政府部门的正式工都是身经百战,练就一身金刚不坏之身,从来不会犯错误?国家行政部门招聘临时工,都优先招用录取那些社会人员?看来,出事的总是“临时工”,不出事的总是“临时用工”的单位。可又一想,难道临时工违了法犯了错,就不是国家行政部门(单位)的责任?
行政部门出事,不要拿临时工说事!国家行政部门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就是代表部门的,不是代表他自己个人的。社会面对的就是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社会老百姓可没本事去筛别每个工作人员的身份——究竟是正式工,还是聘用工、临时工,甚至农民工。总不会让老百姓办事时还要多问一句:“你是正式工吗?我要求正式工办理!”
国家行政部门属实不应该过分强调“正式工”和“临时工”这类说法。不论哪一种身份,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就都是一种政府行为,代表着国家行政部门的形象和责任。不能让一句简单的“临时工”成为万能的挡箭牌、安全伞!
说了半天的“临时工”,可嘉兴市车管所出事儿的可是“志愿者”!这一个当事人是“志愿者,不懂事”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啊!看来,懂法的交警叔叔要比那些行政部门的高明多啦——志愿者,好啊,志愿者就是志愿的!可与用工单位没关系了!出了事儿都是志愿者的错,他们是志愿的不懂事儿,所以出事儿了!
其实,这名“关你屁事”的“志愿者”就是“临时工”升级版!或者说是“法律安全版”的“临时工”。我想说的是,不论是不是志愿者,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尤其是面对老百姓的窗口岗位上,那么这个人就是代表用人单位、用人部门!就是要承担责任!
这种窗口单位,应该说是重点岗位了,车管所就敢用一名“志愿者”来“对付”(原谅我用这个词)老百姓?先别说“志愿者”的态度了,就是业务懂吗?车管所敢用志愿者在专业的窗口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吗?普通人也知道,“志愿者”是很难坐在这个岗位上的。
希望,车管所及有关部门,别再玩这种文字游戏了!!!
老百姓人眼睛是血亮的!还是脚踏实地抓好队伍建设,认认真真地为人民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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